|
||||
新聞背景
我市一位整形者為重塑美麗而花錢『動刀』,忍受疼痛不說,因注射物『奧美定』有問題,不得不再次做手術取出。『奧美定』生產被叫停之後,受害者把這家美容整形機構告上了法庭,一個七年的美麗『黑洞』漸漸顯現……
◎通訊員慈延年劉婭琳
禍起隆胸陸千羽,我市某公司的白領,長得纖細單薄。2001年秋天,年近30的她在一次購衣的時候發現,同樣的衣服,穿在朋友身上很漂亮,穿在自己身上卻沒有凹凸的線條,心裡未免遺憾。
在當年欲說還羞的美容整形機構的廣告誘惑下,陸千羽動了『隆胸』的念頭。2001年『十一』長假,陸千羽看到一則廣告『不開刀、不手術、人工脂肪、天然安全、手感逼真、隨時可取、進口原料,價格優惠』,她動了心。陸千羽找到這家美容整形機構,工作人員向她介紹:『我們這裡采取注射式隆胸,原料是一種親水性聚丙烯?胺凝膠,簡稱英捷爾法勒凝膠,又叫「奧美定」。』這名工作人員同時表示,『奧美定』是批准引進的進口材料,很安全。在這樣的『包票』下,陸千羽爽快地付了手術費。手術後,經過難熬的恢復期,陸千羽的身形有了明顯的改變,她找到了久違的自信。
術後夢魘可不久之後,陸千羽術前擔心的『後遺癥』到來了。一天下午,胸部突然一陣疼痛,她害怕起來。一個多月後,手術部位腫脹、疼痛、腫塊等癥狀相繼出現,她恐懼地趕到為她實施手術的機構,誰知工作人員草草檢查後說:『這是正常的,你自己多按摩按摩就行。』
此後,陸千羽雖按工作人員所說的方式堅持按摩,可是並沒什麼效果,癥狀愈發嚴重。
再次手術2006年,病情一直反復的陸千羽看到一則無異於晴天霹靂的消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關於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聚丙烯?胺水凝膠(注射用)的通告》,稱其『不能保證上市使用中的安全性』,要求『全面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聚丙烯?胺水凝膠(注射用)。』
陸千羽立刻進行體檢,被告知『奧美定』已在體內產生不良反應,必須馬上取出。兩日後,她接受雙乳注射物取出術。取出後,陸千羽感覺像被掏空了一樣,她開始懷疑自己的身體能否恢復到原來的健康。
陸千羽只是數十萬受害者中的一員。據估算,從1997年『奧美定』批准生產到叫停,全國約有30萬人植入。植入聚丙烯?胺水凝膠之後的主要不良反應有:炎癥、感染、硬結、團塊、質硬、變形、移位、殘留等。
法庭維權經過內心的強烈掙紮,隆胸手術失敗的陸千羽決定討回公道。今年2月,她把實施手術的那家美容整形機構告上了法庭,認為自己在美容機構的廣告宣傳下接受隆胸術,該填充物系國家後來禁止使用的材料,被迫取出但仍十分痛苦,並有可能在將來造成嚴重後果,要求被告賠償各項損失共計4萬餘元。
被告的美容整形機構辯稱:機構和手術醫生均具有醫學美容資質,采用凝膠注射法隆胸不違反當時的醫學美容法規,原告目前的痛苦可以通過保險索賠,他們無過錯,不同意賠償。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該美容機構明知使用英捷爾法勒凝膠隆乳存在較高的並發癥,但仍向消費者宣稱該手術『安全性毋庸置疑』,違反了作為經營者的誠信義務,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其醫療行為存在缺憾。鑒於醫療行為本身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和風險性,酌定由被告賠償原告陸千羽經濟損失1.5萬元。
美容機構不服,上訴到市中院。近日,經過市中院的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該美容整形機構一次性支付給陸千羽1.6萬餘元,並在協議中注明如果陸千羽的病情有新的變化,為其保留訴權。至此,一樁長達七年、由愛美引發的糾紛得以塵埃落定。
(文中人物為化名)
法官點評吳艷麗(本案主審法官)
這是一起因美容整形而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本案中原告和整形美容機構之間的關系屬於醫學美容,其兼有醫療服務合同和消費合同雙重性質,原告的身份是患者也是消費者,因此醫院實施醫學美容時,不僅要履行作為醫方的義務,做到醫療行為符合醫學規范,也要履行作為經營者的服務義務,包括誠實守信、保障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等義務。本案中被告明知使用英捷爾法勒凝膠隆乳存在較高的並發癥,但仍向消費者宣稱該手術『安全性毋庸置疑』,違反了作為經營者的誠信義務,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目前,美容整形市場尚不成熟,魚龍混雜;監督管理機制不成熟,缺少規范;消費者心理不成熟,容易上當。因此消費者在選擇整形醫院前,應選擇規范的美容機構和有資質的美容醫生。
采訪札記對美容『返修』的思考
上世紀90年代以來,各式各樣的美容整形開始熱浪滾滾。10年之後,美容整形迎來另一個高峰———『返修』。中國消費者協會曾發布數據:10年間美容整形毀掉了20萬張臉。中國醫學科學院整形外科醫院陳煥然博士也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現在每天每做一臺整容手術,後面就跟著幫別人做一臺修復手術。近年來所進行的手術中,有近一半的手術是整形修復。
據媒體報道,起點低與市場混亂是造成『返修』人數不斷增加的兩大原因。與國外美容機構一般從醫療機構轉化而來的情形不同,國內美容業從理發業、美容院起步,水平難免良莠不齊,一些未注冊美容機構擅自開展整容業務,無整容醫師資質的人『大膽』操刀,毀掉了不少渴望美麗的人們的夢想。
對整容失敗者而言,『返修』是身心的雙重傷害。市中院法官介紹,醫學美容案件大多夠不上醫療事故,消費者只能以一般的服務糾紛或以產品質量提出訴求。徐州凱旋門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慧說,按照『醫療事故』來處理,可以向整形機構索賠精神損失費,而依照『消法』來判賠,是不存在精神損害賠償說法的。而且即使能獲得精神損害賠償,但身體、容顏已毀,還有一次次整形所遭受的痛苦和精神折磨,豈是獲賠的金錢能彌補的呢?
(責任編輯:霍鍵)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