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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廣東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發,已於春節前到位。30多萬省直企業退休人員是如何『加薪』的?省社保局已發布具體方案,相關退休人員可以此核對自己的到賬情況。
有關通知明確,參加省直基本養老保險統籌,2008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按以下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
省直駐全省各地企業退休人員按照2008年所在地級以上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東莞市為7%)計算調整額。
在此基礎上,每人每月按照本次調整前的本人基本養老金月標准的5%(東莞市為3%)計算調整額。
符合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和原工商業者條件之一者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兩個以上增發條件的退休人員,不重復加發。
按上述辦法調整,所在市平均養老金仍達不到700元/月的潮州、揭陽市,每人每月定額分別加發29、33元。
企業退休軍轉乾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仍未達到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2009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省直參保企業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准時,同時按上述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