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建省長樂市拉丁酒吧1月31號晚上11點55分左右發生一起特大火災,造成17人死亡、20人受傷,其中19人已脫離生命危險,一名重傷員還在搶救。據記者最新了解,這個酒吧並沒有通過消防部門的審查驗收。(據2月2日中國廣播網報道)
一個小小的酒吧失火,為何造成如此多的人員傷亡?新聞中公安部官員介紹,第一,它的裝修材料有問題,使用了大量可燃、有毒的材料。第二,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酒吧空間狹小,一旦出了問題,人群疏散就存在困難。關鍵的是,這家酒吧未通過消防驗收,是違法營業。
可未通過消防驗收的酒吧為何敢營業呢?
原因或許可以有如下解釋,酒吧經營主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漠視消防安全工作;消防部門的工作存在疏忽與漏洞,讓未經過消防驗收的酒吧也可以正常營業;因為執法很松懈,一直不主動查,所以縱容了酒吧經營主的膽大經營。可我覺得,這並非答案的全部。酒吧起火了,可能燒死人,而且可能性還很大,這是一個常識。其實,無論是否有消防法規的規定,經營活動中,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都應該是一種最基本的商業倫理。
我們沮喪地發現,那些生產者把三聚氰胺添加到奶粉給嬰兒喝,那些煤窯老板以付出礦工生命為代價私掘煤礦致富,那些商人們在藥品中添加有可能會令人致命的物質糊弄患者……這些現象已經不能單純用我們當前的制度法規還不健全,執法有漏洞等去詮釋這一社會現象。當社會的商業道德底線已經淪落到要建立在踐踏人的尊嚴、犧牲人的生命之基礎上去牟取經濟利益,那麼僅僅靠法律法規,僅僅靠執法者的機械執法,就能夠阻止如此瘋狂和麻木的商業精神蔓延嗎?能夠阻止這樣的悲劇不再繼續重復發生嗎?
真正的問題在於,在付出一次次慘痛的事故教訓,在犧牲掉如此之多的無辜生命後,我們是不是該有所反思與覺醒,真正學會尊重生命、愛惜生命,呵護生命,最後走向保衛生命。因為,制度的反思固然重要,道德良心的麻木與淪喪帶來的刺痛,也同樣應該是我們必須要直面的一種社會病態。(吳帥)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