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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保稅區管委會獲悉,近日,天津保稅區、空港加工區管委會出臺2009年鼓勵扶持企業擴大出口措施。其中,出口額500萬美元以上企業增幅排名前十可獲10萬元獎勵。
其中,按海關統計數據,以出口額500萬美元為基數,企業每增加出口100萬美元,獎勵2萬元;對本年度出口總額在5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按出口增幅排序,給予前10名的企業各10萬元獎勵;對獲得商務部名牌出口商品企業稱號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獲得天津市自主出口品牌企業稱號的給予8萬元獎勵,同時獲上述兩項稱號的,按最高稱號獎勵;對出口企業參加境外展覽活動的,按展位費的20%給予補貼;對企業出口產品進入聯合國采購系統的,每出口1萬美元獎勵100元。據悉,目前管委會已設立『出口發展資金』,對保稅區、空港加工區企業出口進行獎勵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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