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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年貨、添置新衣、走親訪友……春節期間,許多市民把自己的信用卡當成了“自動提款機”。春節過後,面對還款單,不少人感到有些捉襟見肘。
市民劉女士打進本報新聞熱線稱,春節後她的孩子打算和幾個同學去南京旅遊。爲了方便,劉女士就去銀行給孩子辦了一張額度爲一千元的信用卡,並告訴孩子沒錢時再花。誰知道,卡剛給了兩天,孩子的卡已經透支了。沒辦法,眼看還款日就到了,劉女士只能去還錢。記者瞭解到,像劉女士這種“被迫還款”的父母不在少數。小李是天津大學大三的學生,他一直中意一款高檔山地車。春節期間,商家搞促銷,小李毫不猶豫地刷卡買了一輛。誰料年後囊中羞澀,父母只給他報銷了一半的價格,小李只能趁着放假打工,爭取早日還賬。
在廣東工作的王磊今年迴天津過年,從飛機票到年貨基本上都是靠透支信用卡。他打算回廣東後,用下月工資來還賬。
專家指出,人們使用信用卡,要根據自己的償還能力適度消費,最好不要超出自己的實際支付能力。正月十五前後又會迎來消費高峯,業內人士提醒市民,透支消費後一定要在規定日期內還款,否則將會額外支付滯納金,同時個人信用也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