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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存車場內有空餘車位時,過路車輛也不能停,只因停車場將車位包月給固定車輛。對此,許多市民表示,對於繁華地段存車難的問題,希望有關部門能采取更加合理的管理方式,爭取讓臨時車輛和包月車輛都有地方停。
車位『空』著不能停靠
前天上午,記者來到緊鄰金街的花園路,圍著中心公園走了一圈,發現花園路上的停車場中,十餘個有空餘車位的地方均在白線外圍擺著寫有『專用』、『包月』等字樣的黃色木牌。這時一輛銀色夏利駛來試圖停在空餘車位,只見一中年男子快步跑來,並大聲喊『車位都滿了,不能停』,銀色夏利車主無奈地將車開走繼續尋找車位。記者在采訪中看到,先後有7位開車前來辦事的車主,眼看有車位而不能停,只好到別處尋找停車位。
所有車位全部租出
停車場管理員告訴記者,花園路的這個停車場有32個車位,全部實行包月制,不存臨時車輛。每個車位一個月150塊錢,來辦理包月的車主幾乎都在附近單位上班,所以看車時間也不是晝夜的,一般在6:00——18:00。對於寫有『專用』、『包月』的木牌,管理員表示這都是存車場自制的,是為了替包月車主守車位用的,怕有過路車輛不明情況逮空位停車。
公用資源如何調配
隨後,記者沿著承德道、新華路又走了一圈,發現中心公園附近的這幾個停車場車位均所剩無幾,許多過路車輛像無頭蒼蠅般到處尋找停車位。而此時花園路停車場的十餘個空餘車位猶在,管理員也不停地向過往車輛擺手示意不能停車。面對這種狀況,許多市民表示,在公眾場合,這些車位本應為公眾服務的。車位外包本無可厚非,但是許多車位被外包後,由於各單位情況不同,往往出現車位空缺的現象,而許多外來車輛到此卻無法停車,結果造成公用資源的浪費。
天津市存車業管理辦公室的相關人員表示,允許存車場經營者在經營范圍內采用包月收費的方式,費用要在物價局的規定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