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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本市深入開展『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活動,對全市現行環境噪聲區劃方案進行調整,抓好夏季施工噪聲擾民和中高考期間噪聲防控工作,今年再創建20個『安靜居住小區』。
據了解,安靜居住小區要具備如下標准:在已建成的環境噪聲達標區內,區域環境噪聲平均聲級要達到環境噪聲一類標准,即晝間低於55分貝、夜間低於45分貝,符合小區面積大於24000平方米、建築面積大於20000平方米、居住戶數大於300戶三個條件之一,屬於公安部門認定的安全封閉小區,小區綠化率或硬化率達到35%,小區已實行垃圾袋裝,並做到日產日清。寵物擾民、機動車擾民、文化娛樂擾民等噪聲污染問題,在『安靜居住小區』不能存在。今起,符合申報條件的小區物業管理部門或所在居委會,如希望申報天津市『安靜居住小區』稱號,可向所在區縣環保部門提出申請。市環保局每兩年復查一次,達不到考核標准的將被取消『安靜居住小區』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