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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警方公布看守所內有在押人員因為『躲貓貓』一類的捉迷藏游戲而死後,網民調查團成為超越案件本身的熱點。然而在經歷尷尬的調查後,網民鎩羽而歸,真相並未大白。這些質疑案件的網民代表,反成遭質疑的對象。(2月22日京華時報)
『躲貓貓』事件發生後,曾被眾人寄予厚望的網民調查團,一度被認為是輿論監督的破冰之旅,希望藉此助推突發事件的信息公開。然而,其做出的『沒有結論的結論』令人失望不已,調查團滿腔熱情的努力被看作是一場鬧劇。甚至,就連調查團成員本身也遭到了網民的質疑。這樣的結果確實令人尷尬,不過這樣的尷尬似乎卻又早就埋下了伏筆。
調查報告出爐後,網民調查團成員的身份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很多人質疑他們有當『托』的嫌疑。不過,在筆者看來,調查團成員具體從事什麼職業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是否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去發現疑點,小心求證?令人遺憾的是,調查團自身也承認法律知識的欠缺,乃至於他們提出的每一個問題,都可以被警方輕易化解,進而順著警方的思路步入下一個環節。如此『一唱一和』的表現,怎能不使人感到疑慮?這樣單純的『提問回答』形式,與官方『新聞發布會』究竟有什麼不同?充其量,不過是警方的一次預演,網民調查團只是獲准提前進入會場的群眾。
實際上,面對諸如『躲貓貓』之類的突發事件,探究其中真相不僅僅需要滿腔熱情,更重要的是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先天不足』的網民調查團注定難當大任。由此自然引出下一個問題——調查團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網民代表,以網民人數之眾,關注熱情之高,從中選出具備一定專業素養的網民應該並非難事,為什麼最終只是挑選了數位能力有所欠缺的代表?雖然名為『網民調查團』,但僅就此次調查所體現出的能力來看,未免有些名不副實。當很多人紛紛對調查報告表示不滿的時候,何嘗不是對調查團的能力表示質疑?
據雲南省宣傳部副部長伍皜解釋,調查團主任、副主任的產生是根據報名順序,其他成員則是挑選網絡知名度和影響力較高的網友。顯而易見,無論組建調查團經過了哪些程序,具體人員的配備都是『官選』而不是『民選』。僅就這一點來說,調查團的成立過程本身就給人留下了豐富的想像空間,其不盡如人意的調查報告引來大面積質疑,也就是在情理之中。
在調查過程中,組織者表示決不乾涉調查團的行動,調查組成員也以『在相對獨立的前提下、獨立完成調查』為榮。但是,此次調查到底得出了一種什麼樣的結果呢?僅就此事而言,要想客觀獨立地完成調查,必須獲得司法授權,只有這樣纔能要求警方提供證據配合調查。當所有部門無一例外表示『不乾涉、不參與』的時候,實際上也已經拒絕向調查團提供任何幫助。因此,警方纔會以違反法律制度為由,拒絕向調查組提交與本案相關的實質性內容,調查組也只能在報告中感嘆:『最後真正能揭露真相的,只可能是擁有法律資源的執法司法部門。』
從這種意義上說,未經司法授權而進入看守所調查的行動本身就是一出鬧劇——調查團成員像普通參觀者一樣通過層層檢查,像參觀者一樣認證聽取警方的講解,小心翼翼地不時提出一些自己的問題,像參觀者一樣在活動結束之後一絲不苟地記錄行程,抒發感想……當一切實質性內容都以各種理由向調查團關閉大門之後,他們究竟能得出什麼樣的調查結果?即使調查團不是所謂的『托』,也沒有熱衷於配合『作秀』,與普通參觀者別無二致的他們,到底能給我們披露怎樣的真相?我寧願相信網友調查團的態度是認真的,但他們的態度越認真就越足以顯示出其過程的荒謬。
此事過後,有人感嘆『網民的力量只存在於網絡』,筆者卻認為網民的力量遠未充分發揮出來——『網民自主調查』的表態看起來很美,實際上卻逼迫未經授權的調查團只能隱匿於互聯網。網友調查團的從無到有是一種進步,但是抽掉了實施監督的制度內核之後,其所能留下的只是一件國王的新裝。令人感到沮喪的是,披上這件新裝的只是網民,而且還是以響應網民呼聲的名義由我們自己親自動手披在身上。(作者: 趙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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