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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法大弒師學生付成勵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檢方認為,付成勵的行為沒有從輕情節。
檢方透露,付成勵案被訴至市一中院後,檢察機關建議法庭對付成勵不能采取從輕判處,『他的行為不具備從輕的情節』。而付成勵卻表示,他在殺死程春明教授後,主動撥打了報警電話。對此,檢方認為,付成勵撥打電話自首,是為了躲避法律的懲罰,為了尋求從輕處理,並不是『認罪』的態度,所以不宜從輕判處。
事發後,程春明已懷有身孕的第三任妻子韓某表示,放棄對付成勵的索賠要求。檢方表示,韓某是否主張賠償,還要等開庭後的法庭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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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殺死程春明教授後,主動撥打了報警電話。對此,檢方認爲,付成勵撥打電話自首,是爲了躲避法律的懲罰,爲了尋求從輕處理,並不是“認罪”的態度,所以不宜從輕判處。
那還要“坦白從寬”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