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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宏范
南開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許景勝請求辭去南開區區長職務的決定(2009年5月21日南開區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天津市南開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根據中共天津市委的決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決定接受許景勝因工作需要辭去天津市南開區區長職務的請求,並報天津市南開區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南開區人大常委會關於韓宏范為南開區代理區長的決定(2009年5月21日南開區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天津市南開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韓宏范為天津市南開區代理區長。
南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名單(2009年5月21日南開區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韓宏范為天津市南開區副區長
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景悅任中共南開區委常委、紀檢委書記 穆萬敏不再擔任中共南開區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景悅同志任中共南開區委常委、中共南開區紀檢委書記。
穆萬敏同志不再擔任中共南開區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任市委巡視組副組長、正局級巡視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