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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總工會獲悉,為貫徹落實市總工會、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統計局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選樹節能減排企業行動示范基地的通知》,進一步動員全市職工積極參與節能減排,推動節能減排企業行動的深入開展,在去年選樹首批節能減排企業行動示范基地的基礎上,今年繼續開展選樹第二批節能減排企業行動示范基地。
第二批節能減排企業行動示范基地選樹范圍和要求是,被列為國家重點監控耗能『千家企業』的單位和年綜合能源消耗量在5000噸標准煤以上的重點耗能企業與近兩年被市政府授予節能減排先進企業以上的企業。符合節能減排企業行動示范基地條件,經考核優秀並在全市能發揮示范導向作用的企業。
據了解,為了動員廣大職工積極參與節能減排工作,促進本市『十一五』期間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實現,經市總工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研究,決定在全市聘任一批市級以上勞動模范擔任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聘任市級以上勞動模范擔任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是充分發揮勞動模范的先鋒模范作用,引領、帶動職工積極參與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舉措,對進一步促進『十一五』期間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實現有著重要意義。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將從本單位在職勞動模范中產生,其職責是監督了解本企業履行節能環保義務、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督促企業落實節能減排規劃,為企業強化節能減排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企業建立嚴格、系統的節能減排管理制度,監督企業是否有跑冒滴漏、嚴重浪費資源和排放超標的現象;參與企業與節能減排有關的重大決策以及完成由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等;及時向市總工會及市經濟和信息委員會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工作,並與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密切聯系,反映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情況和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