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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最早的大港和塘沽的公交是塘沽公交公司的131路,是什麼情況使得個體的公交出現的?
2.既然有了國營的131。客管部門為什麼還發放個體的營業執照?
3.個體的路線和國營131的重合度接近100%,這種情況合法嗎?
4.塘沽公交公司為什麼要為政府的濫發運營執照和監管不力買單?
5.如果個體被塘沽公交公司收購後,以後如果出現新的個體怎麼辦,難道也要被收購嗎?
6.131是在688被收購後開始遭到個體騷擾的,大港區政府是否意識到了688的收購給其他正規公交線路開了一個很不好的頭,使得個體的非分要求更容易得到滿足?
尊敬的區長,我是在無法忍受個體的超載、素質低下、亂闖紅綠燈等致乘客生命於不顧的情況下向您提出如上問題的,希望得到您的認真回答(網友:王洪)
信息反饋
我局針對王洪網友在『集思廣益、匯聚民智——我為科學發展獻計獻策做貢獻』專題中提出的關於『是誰導致了131路今天的局面』問題,做如下答復;
1、公交131路原批准線路為塘沽—咸水沽—大港,目前公交131路運行的12部新車途經地為港塘路。個體客運車輛審批線路的途經地為港塘路,一直未變;
2、公交131路與個體客運班線車輛審批的部門不同,批准的途經地也不同,公交車輛由市客管辦審批,客運班線車輛由市交委運管處審批,這是當時管理體制造成的;
3、個體運營線路途經地為港塘路,公交131運營線路為塘沽—咸水沽—大港,是公交改變了原有運營線路;
4、塘沽公交公司是否收購個體客運車輛是由該公司根據自身發展規劃和運營實際來決定的,其它部門和單位只是協助其工作。政府不是發證機關,故不存在濫發運營執照問題。大港區政府一直高度重視公交131路問題,責成相關部門加強管理,積極協調,妥善處理該問題。區信訪辦、區交運局鑒於公交131路隸屬於塘沽區,且個體客運車輛中半數車輛所轄地為塘沽區,個體經營者絕大多數為塘沽區人,無大港區人的情況,曾多次前往塘沽區相關部門協調此事,爭取其支持,早日從根本上解決此矛盾問題;
5、塘沽公交公司如收購了個體客運車輛,港塘線一旦出現『黑車』非法運營行為,塘沽、大港兩地管理部門一定會充分發揮職能,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維護港塘線運營秩序;
6、公交131路與個體客運車輛運營矛盾由來已久,並不是688收購後纔開始出現的。688收購是市政府做出的英明決策,通過收購:一是從根本上解決了津港線運營矛盾問題,促進了社會穩定;二是津港線實現了『公交運營、統一管理』的良好運營秩序;三是廣大群眾得到了舒適、安全、便捷的出行環境。
總之,港塘線運營矛盾是由於管理體制不順等歷史原因造成的。今後,區交運局將進一步加強轄區內個體客運車輛管理,規范經營者運營行為,維護正常運營秩序。
大港交通運輸管理局
200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