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尊敬的區長:您好,作為您的子民,向您反映一個問題,河西區奉化道11號的物業已經撤了半年了,在這期間,我們找了多處相關管理部門未果,自行車、電動車丟失無數,小區髒亂差,原來的小區樓長把小區的錢卷跑了,希望您能過問街道辦事處一下,幫助解決我們的困難,不勝感激!(友:奉業主)
[741452] 天津市 網友 ip地址:[117.8.168.*] 於2009-06-26 10:44 發表評論: |
熱心網友:您好! 居民區是否有物業進駐是一種企業行爲,街道辦事處包括居委會只是負責接洽,決定權還在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針對您提出的丟車的問題,我們已責成居委會與管片民警進行聯繫,請求協助加強巡查。 河西區政府 2009年6月26日 |
|
信息反饋: | ||||
網友評論 1 條,查看全部 | 暱稱: | 輸入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