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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自治區民政廳原廳長張廷登受賄459萬多元,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其450萬多元財產上繳國庫
張廷登是(廣西)自治區民政廳原廳長。經審理查明,在1993年至2008年間,張廷登利用擔任縣長、縣委書記、廳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共計受賄人民幣459萬多元、美元1.5萬元以及價值4.2萬元人民幣的勞力士手表和價值人民幣1.8萬元的歐米茄手表各一只。今年6月11日,崇左市中級法院對張廷登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張廷登有期徒刑15年。
群眾舉報線索牽出民政廳長
2007年間,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已連續接到群眾的舉報信,檢舉自治區民政廳一些領導乾部的經濟問題。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決定從舉報信中的線索入手,對自治區民政廳(下稱民政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和廣西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財務進行審查。這一查,辦案人員發現,民政廳前些年在南寧市良慶區青龍崗購買了110多畝土地,用於建設單位職工集資房。這塊土地,是民政廳通過中介人寧某操作的,在民政廳支付給寧某的1100萬多元的購地款中,有許多款項是打『白條』收據的,而且有100多萬元的資金去向不明。
同時,辦案人員了解到,這塊土地在民政廳購買之前,有關部門曾兩次舉牌拍賣,但均『流拍』了,而民政廳在原來的起拍價上,每畝加碼3萬元將土地款支付給寧某。個中有什麼內情?辦案人員決定從寧某入手調查。
接下來,辦案人員在北海將寧某抓獲。寧某供認,在買賣這塊土地過程中,他分3次給廣西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主任梁某送上25萬元『好處費』(另案處理),給民政廳廳長張廷登送上10萬元。
另外,辦案人員還發現,在2002年3月份,廣西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在向南寧市某經貿公司購買一塊土地時,也涉及到一些人的行賄、受賄的問題。該經貿公司老總黃某供認,在交易這塊土地時,他送給民政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副主任陳某70萬元好處費,還送給中介人梁某40萬元。經深挖,陳某供出,他伙同民政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主任黃某、民政廳原副廳長陸某共同收受120萬元賄賂的事實(陳某、黃某、陸某等人均已落網,另案處理)。
在這次偵查中,黃某還供出,其副手陳某為了得到提拔,向廳長張廷登行賄5萬元。
反貪檢察員在對福利彩票印刷這塊進行調查時,也發現了驚人的『錢權』交易問題。負責彩票投注單印刷業務的個體戶胡某夫婦歸案後供認,他們為了獲得這單印刷生意,曾向廳長張廷登行賄40萬元,同時另外拿出10萬元打點了副廳長陸某和廣西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主任黃某等人。至此,可確定的張廷登涉嫌受賄金額有50多萬元。
涉貪廳長為避調查猛作秀
張廷登,1953年出生於平果縣一個農民家庭。1975年,他被推薦到原廣西農學院植保系植保專業學習,畢業後分配到原百色地區玉米研究所當了一名技術員。由於他工作積極肯乾,加上有大學文憑,很快得到了領導的重用。1989年,他當上了原百色地區農業局副局長,之後仕途一路順利,先後擔任田陽縣縣長、書記,合浦縣縣委書記、北海市委常委、副書記等職務。
2003年4月,張廷登被調任自治區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官至正廳級。
2007年底至2008年2月,廣西遭遇罕見的冰災,作為社會救治部門,自治區民政廳承擔了重要的抗凍救災工作,作為自治區民政廳一把手,張廷登連續奔波在救災現場,每天的電視屏幕上都有他親切地與災區群眾在一起的場面。而此時,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則根據群眾的舉報,正在對自治區民政廳一些領導乾部涉嫌受賄的問題進行偵查當中。張廷登當時也聽到了風聲,因此他借助救災工作拼命地工作,掩蓋他的不安,更重要是他想借此表現給領導看『他是個好乾部』。當時,辦案人員從大局出發,暫時沒有驚動他,暫緩采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