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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建國
幾乎每一起車禍背後都有復雜的問題。6月30日晚,在南京江寧區金盛路上,一輛黑色別克君越轎車造成三男兩女死亡。車主王先生是位公務員,他表示,去年就已把車轉讓給朋友,『只是沒過戶而已』。對於剛剛發生的車禍,王先生很坦然,『不就是賠錢嘛,反正他有的是錢』。(7月1日《東方衛報》)
『不就是賠錢嘛』,這樣的話竟然出自一位公務員之口,其對生命的漠視可見一斑,而對公眾造成的心理衝擊,也毫不遜色於車禍造成的血淋淋場面。想來有關方面真的要反思自己對公務員的道德要求了,去年,因為周久耕公務員的香煙,江寧聞名舉國;今天,因為公務員王先生的一句話,江寧或將再次名聞天下。
公眾在進行道德譴責的同時,更應該反思,為什麼一個公務員會說出這樣的話?從某種層面上來說,這位公務員的話雖刺耳,但卻反映了無情的現實——今天撞人確實只剩下了賠錢。
就在1個月前,我們共同關注了杭州飆車案。近年來,飆車案為何頻頻發生?那是因為對於飆車者來說,所有生命都是可以通過用錢來買的。而那些飆車者,什麼都缺,唯獨不缺的就是錢。公眾為何又對飆車案給予這麼強烈的關注?那是因為公眾從中看到了生命的無助,誰也不敢保證自己不會成為下一個車輪下的孤魂。5月20日晚,杭州市公安局宣布,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受害者家屬與肇事方已經達成協議,受害者父母獲賠113萬元。案件雖然結束,但飆車未必會結束,因為我們看到,最終事件的處理還是通過賠錢來解決的。
就在幾天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的專題講座中,法工委副主任王勝明對 『同命不同價』發表看法:『立法時傾向於原則適用統一賠償標准,適當考慮個人年齡、收入、文化程度等差異。』一時間,眾多聲音歡呼,『同命同價』終於將獲得法律上的承認。或許,這是一種進步,可當撞人只剩下賠錢時,即使提高了賠償標准,這難道不是一種生命的悲哀嗎?何況,賠錢只是對生者的補償,而逝者已去。
生命永遠都是無價的。必須明確一個人文准則,那就是所有的賠償都是為了震懾,是為了讓所有駕車者敬畏生命。如果較少的賠償,不能起到震懾的作用,那麼就應該提高賠償標准;如果提高了賠償標准,依然不能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那麼我們考慮的應該就是賠錢之外的處罰。只有這樣,公務員們纔不會發出 『不就是賠錢嘛』這樣的妄語。
不管如何,我們不能讓撞人只剩下賠錢。倘若如此,對於有錢者來說,他或許會毫不顧及車前的生命。而到了這一境地,無疑是制度的恥辱,也是生命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