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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鳳陽爆炸事故挖出瀆職犯罪3名民警被刑拘
記者10日從安徽省檢察院獲悉,鳳陽“6·21”特大爆炸事故存在瀆職犯罪。經過安徽省三級檢察機關的督辦、領辦和主辦,7月7日,鳳陽縣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分別對該縣公安局大廟鎮派出所所長葛洪標、民警杜學勝、仲偉強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此外,截至7月初,當地公安機關已對事故企業法定代表人曹培俊等10人以涉嫌非法儲存爆炸物罪等罪名立案偵查。
檢察機關初步查明,鳳陽縣晶鑫礦業有限公司(下稱晶鑫公司)系石英砂加工企業,無購買、使用和儲存爆炸物品資質,但卻非法從事礦山開採。今年以來,該公司使用有購買資質的登寶礦業公司和杜氏礦業公司的《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多次非法購買炸藥開採礦山,且爆破後剩餘炸藥未回庫儲存,而是存放在公司辦公樓一樓倉庫裏。鳳陽縣公安局大廟鎮派出所民警杜學勝、仲偉強,在負責對轄區內民爆物品監管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晶鑫公司使用非法購買的炸藥開採礦山,且在現場勘查審覈炸藥用量不準確,導致爆破後大量剩餘炸藥未能回庫。大廟鎮派出所所長葛洪標任職期間,工作嚴重失職,轄區內開礦爆破作業管理混亂,安全隱患嚴重,致晶鑫公司存放在辦公室內剩餘炸藥(10噸以上)發生爆炸,造成17人死亡,4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600萬元以上的嚴重後果。檢察機關認爲,葛洪標、杜學勝、仲偉強三人的行爲已涉嫌構成玩忽職守罪,遂予以立案偵查並刑拘。
據瞭解,鳳陽“6·21”特大爆炸事故發生後,安徽省、滁州市、鳳陽縣三級檢察機關迅速反應,立即啓動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機制,組成“6·21”爆炸事故調查組,由省檢察院督辦、市檢察院領辦、縣檢察院主辦,徹查此次事故背後的瀆職行爲。安徽省檢察院反瀆局所派人員還同步介入省應急事故處理小組的聯合調查工作。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和深挖中。
安徽鳳陽爆炸事故續礦主私藏炸藥可能達12噸
鳳陽晶鑫礦業主私藏炸藥可能達到了12噸左右,這是日前,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給記者的信息。
7月7日,經過安徽省三級檢察機關的督辦、領辦和主辦,鳳陽縣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分別對該縣公安局大廟鎮派出所所長葛洪標、民警杜學勝、仲偉強等三人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此外,截至7月初,當地公安機關已對事故企業法定代表人曹培俊等10人以涉嫌非法儲存爆炸物罪等罪名立案偵查。
6月21日凌晨3時17分,位於鳳陽縣大廟鎮境內的鳳陽縣晶鑫礦業有限公司廠區內發生一起爆炸事故,當場造成了16人死亡,數十人受傷。檢察機關認爲,鳳陽縣公安局大廟鎮派出所民警杜學勝、仲偉強,在負責對轄區內的民爆物品的監管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晶鑫公司使用非法購買的炸藥開採礦山,且在現場勘查審覈炸藥用量不準確,導致爆破後大量剩餘炸藥未能回庫。大廟鎮派出所所長葛洪標任職期間,工作嚴重失職,轄區內開礦爆破作業管理混亂,安全隱患嚴重,致使晶鑫公司存放在辦公室內的剩餘炸藥發生爆炸。
葛洪標、杜學勝、仲偉強三人的行爲已涉嫌構成玩忽職守罪,遂予以立案偵查並刑拘。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目前,對於爆炸事故的善後工作已經基本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