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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上午,一環路東一段,一男子將兩歲女兒倒提在8樓窗口,准備『先把娃娃扔下,再自殺』……對於這驚險一幕,很多市民還記憶猶新。昨日下午,成華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檢察官查看了事發當日的電視光碟,並仔細審查了公安機關提交的案件材料後,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正式批准逮捕這名叫胡濱軍的男子。由於對罪名存有異議,截至昨晚9時許,胡濱軍仍拒絕在批捕通知書上簽字。
慎重:故意殺人還是綁架猛追灣派出所經案民警介紹,此案雖然社會影響惡劣,民憤較大,但警方在偵辦時仍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首先,辦案民警第一時間固定旁證,從現場目擊者、鄰居、物管、房東等多方面收集證據,並通過胡濱軍的直系親屬,了解他以往的身體、精神和生活狀態。之後經討論,警方認為胡濱軍的行為在主觀上是故意的,侵犯了其女兒淇淇的生命權,建議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予以逮捕。
昨日下午,成華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檢察官調看了事發當日的電視錄像資料。資料顯示,消防官兵趁胡濱軍不備將淇淇搶奪下來後,胡濱軍准備縱身從8樓跳下,被攔住。『這個動作充分證實他想殺死女兒後自殺。』此外,胡濱軍在接受公安機關訊問時也多次提到,自己想摔死女兒後自殺。最終,檢察機關認為,從主觀和客觀方面來看,胡濱軍的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其吸毒的前因並不能使之免責。便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胡濱軍正式批准逮捕。
法律界也有人提出不同觀點,認為事發當時,胡濱軍以女兒的生命安全相要挾,同公安機關長時間對峙,完全符合綁架罪的構成要件。『究竟定性為綁架罪還是故意殺人罪,關鍵看他是否真有殺死女兒的想法。』成華檢察院認為,胡濱軍想摔死女兒的想法表現較明顯。
昨晚7時許,猛追灣派出所民警王慶華等人來到市看守所內,隔著鐵窗向身穿看守所背心的胡濱軍,宣讀批捕的通知書。聽到自己是涉嫌故意殺人,胡濱軍的神情顯得有點意外。由於對罪名存有異議,截至昨晚9時許,胡濱軍仍拒絕在批捕通知書上簽字,堅稱:『我不是故意殺人。』
毒父:我想補償女兒據了解,胡濱軍在接受警方訊問時交代,自己曾在2005年因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也曾因吸毒被公安機關強制戒毒。胡濱軍稱,事發當天,妻子懷疑他拿了家中的200元錢去『溜冰』(吸食冰毒)。『我就想證明自己沒有拿那200元。』胡濱軍稱,當時因吸食了冰毒還喝了酒,一時控制不住自己情緒,於是將抱著女兒爬上窗臺,准備將女兒扔下然後跳樓自殺,『女兒一直是我在帶,我想帶著她一起走,不讓她在世上受苦。』胡濱軍還稱,自己事後已認識到錯誤,想加倍補償疼愛女兒。
據了解,胡妻王興星在接受公安機關訊問時稱,她和胡濱軍結婚後,感情還算不錯,但6月20日,她發現胡濱軍吸食冰毒。『從6月27日開始天天在家裡明目張膽地吸。』也就是從那天起,王興星發現丈夫精神異常,『他每天都神經緊張,一會兒說我「偷男人」,一會兒說我在家裡裝了攝像頭,還說我喊人打他。』事發當日,一家三口正准備回萬州老家,因發現少了200元,所以發生爭吵。
昨日,記者再次來到事發小區,物管部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胡濱軍家人前幾天已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