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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籌措結婚錢款,某企業網上客服人員徐霞竊得老板手機並獲悉支付寶賬號和密碼後,從淘寶網將老板名下的1.7萬元劃入自己的支付寶賬戶。日前,劉霞被閘北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000元。
今年2月19日凌晨,徐霞趁老板熟睡之機,竊得老板的一部三星移動電話,並以此獲取了與該移動電話捆綁的支付寶賬號和密碼等信息。隨即,徐霞虛構以自己賬戶為賣出方、以老板賬戶為買入方的網上支付寶交易,將老板賬戶內的17229元人民幣轉至自己賬戶內,後逃離現場。
3月15日,徐霞在滬閔路一咖啡吧內被公安人員抓獲。在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凍結了徐霞銀行賬戶內人民幣10800餘元,徐霞的未婚夫退賠人民幣7229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徐霞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於被告人系初犯,到案後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且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已得到全額彌補,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