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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笑貧不笑娼』的心態下,香港援交風氣日益嚴重,近日有少女表明為賺學費,甘願淪為援交少女,在博客大膽披露與客人交易過程,更暗示可為金錢出賣自己貞操,引起網民關注討論。
香港法律界人士稱,在網絡發放露骨言論會乾犯刑事罪行,隨時要負上法律責任。
署名『援交手記』博客中,近日出現一名自稱18歲少女撰寫的文章,表示自己在灣仔一所中學就讀,為籌學費淪為『援交女孩』或『出租女友』,更大膽露骨地記錄與客人交易的行為;包括與中年客吃晚餐及看三級電影,也曾第一次與嫖客赤裸接觸,提供性服務。她更在博客上暗示,願意出賣處女膜及與客人進行性交易。
女生大膽言論引起網民廣泛討論,網友多數力勸她回頭是岸,不要讓家人擔心,繼續下去只會令自己抱憾終身。也有網友不齒其所為,怒罵她自甘墮落,不潔身自愛,少數網友對她表示同情。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在網上發布提供性服務,已乾犯香港法例第200章的147條『唆使引誘他人作不道德行為』的刑事罪行,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