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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區長,我們是東麗區東麗湖天水國際村的業主,我們真誠的希望政府相關部門能夠給予高度關注,現將情況向您反映如下。
天水國際村位於東麗湖西堤外茶金彎路,與東麗湖旅游局和派出所在同一方位,開發商為天津市天水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我們這些業主在1999年購買了天水國際村的住房,入住後共有36戶居民至今無法正常生活。主要的問題是:
1.沒有正常的生活飲用水和生活用電,小區內至今使用的還是臨時水電。
2.沒有正常的天然氣,我們每日做飯只能使用灌裝煤氣。
3.開發商承諾的地熱供暖至今沒有落實。
4.開發商在小區內有違章建築一間,面積30平方米,和兩處違章棚亭,面積5平方米。
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在於開發商在還沒有完成配套設施的情況下便將不符合入住條件的房屋交付給業主。我們認為開發商的這種行為是不符合我國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的。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發商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對『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這些開發商也都應是明知的。就此事我們也曾多次和開發商交涉,並向有關的部門和領導反映,但時至今日也未見解決。
在當今改革開放三十周年之際,濱海新區也在如火如荼的開放建設之中,東麗湖的周圍也相繼蓋起了東麗湖萬科城和朗鉅等商品房住宅小區。市政府也越來越關心居民的住房和生活問題,但我們卻仍然生活在臨時水電、沒有暖氣的房屋裡,這是與黨中央、市政府的愛民政策極其不符的。我們認為同樣是生活在東麗湖,我們應該和其他小區的業主享有同等的生活條件,能夠使用正常的生活水電等配套設施。我們作為購房人需要的不僅僅是一個可以擋風遮雨的房屋,還要能正常生活,而生活最基本的就是要有水有電,有燃氣設施。這些設施也絕對不應是僅僅有就可以了,還要能正常使用,而不能是臨時的水電。但現在我們廣大天水國際村的居民所面臨的問題卻是我們被開發商欺騙了,他們一直在用臨時水電來愚弄我們。我們廣大業主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纔向您反映我們的情況。我們很需要您的幫助,您知道嗎,因為這事關我們這些百姓的正常生活,請您幫幫我們吧!真心希望您能看看這封信!
聯系電話:15122565588 ( 網友:天水)
東麗湖天水國際村全體居民
| [763196] 天津市 網友 於2009-08-04 11:17 發表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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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覈實答覆。經覈實,天水公司在沒有完全配套的情況下,將所建的18棟連體別墅從2001年開始銷售,到2002年基本銷售完。經查房屋銷售協議,天水公司承諾:暖氣,每戶提供一個大田燃油鍋爐;煤氣(供應方式)每戶一個煤氣罐;上水、下水進住即通;供電進住即通。之後,又簽訂房屋補充合同:承諾提供天然地熱溫泉、暖氣、煤氣設備、國際衛星電視等。由於開發商在開發建設中未履行協議,造成部分配套沒到位。爲保證業主入住基本的生活問題,其開發商天水公司下屬的物業公司找到當時的水庫管理處,通過協商在局辦公樓處引電和水到別墅,這樣可以解決業主基本的生活用電、用水問題。同時,他們的物業公司在別墅北側建了一間臨時公建用房,建築面積約30平方米,在裏面安裝水截門,主要用於水、電設備的管理。2008年7月份,別墅部分業主反映有關水、電、氣等配套問題。根據他們反映的問題,我們曾與部分業主進行過一次座談,相互溝通和了解情況。與開發商天水公司副總經理蔣亞力及下屬的物業公司經理鄧亮進行過多次協調,但在實質性問題上沒有進展。而且,部分業主(主要是王玉秋)到天水公司,要求解決協議中的部分配套問題,也沒有得到答覆。 鑑於天水國際村別墅部分業主反映的問題,我們會盡最大努力保證業主基本生活的水電使用,同時鑑於開發商未履行購房合同承諾內容,建議業主走法律程序,以徹底解決問題。 東麗湖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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