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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鵬兄弟『車禍門』事件已過近100天,浙江省東陽市交警大隊也於7月8日下達該起事故的認定書,事件似乎逐漸平息。然而100天過去了,奧迪車司機仍未受到任何處罰,死者李祖華的家屬也在等待著奧迪車司機的一句道歉。為此,記者采訪了東陽市公安局,而該局政治處一位主任『一語驚人』,表示:『明星出了事,一定要低調處理。之前來的媒體很多,最後都不了了之。』(據8月3日中新網報道)
一句『明星出了事,一定要低調處理』表明,盡管同屬交通事故,盡管現行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對於涉及明星的交通事故須加強信息封鎖保護,東陽警方有意低調化,自然令人無法消釋種種猜疑。一起本就尋常的交通事故,結果卻因東陽警方人為差別化的處事方式,陡然轉移公眾視線,最後還可能面臨輿論和公眾的炙烤,不知東陽警方作何感想。
在一個正快速邁向汽車時代的社會,交通事故在所難免,公眾對明星交通肇事並非完全不能理解。前不久,歌手胡彥斌交通肇事後,立即在第一時間向公眾道歉,並說明緣由,得到了很多人的理解與原諒。當然,浙江東陽警方的低調處理策略,或許並非出於有意呵護明星,而是不願工作被太過關注、太過打擾。確實,明星交通肇事後,往往會吸引輿論的高度關注。輿論的過度介入,也不可避免會對警方依法處理提出更高的要求,比如信息公開,再比如處理結論的公允性,而每一個環節皆可成為輿論質疑的焦點。而抗關注抗乾擾,其實是警方信息公開必備的基本素質。
有一點應該無甚疑問,普通公眾交通肇事很少受到輿論的關注,並不代表這些信息不能被公開,只不過這類交通肇事不太具備新聞價值,但這並不表明可以無視公眾的知情權。明星則不同,本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他們背後甚至還有一大批頂禮膜拜的忠實粉絲。警方過於低調的處理態度,既不利於其執法的公開公正,也不利於維護明星的良好形象,反倒容易招致公眾對這種悶頭悶腦處理方式的更多猜疑乃至不滿。
在交警眼裡,理應只有交通肇事者而沒有明星與普通人之別,有意區別對待,表面上是低調,實則是自找麻煩。對交通肇事的明星而言,一個不敢直面和承擔社會責任的明星,即便擁有再高的知名度也不會為社會所尊重,更不能成為左右制度的籌碼。事實上,由於明星特有的影響力,以及可能掌握更多的社會資源,國外對明星涉法問題往往更加嚴格,更加公開,這對我們這個動輒喜歡拿國際慣例說事的社會,理當更具借鑒意義。總而言之,對於東陽警方處理明星交通肇事的低調,無論從警方工作需要還是明星本身形象維護角度來看,均需要好好端正一下調門。(禾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