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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區泰安道上和平保育院後門院牆上的綠化植物已影響行人走路,請問:哪個部門負責整理一下?(網友:王建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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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反饋
王建岩同志,您好!
您反映的問題我局非常重視,8月11日下午4:20分局領導責成專人到現場進行了勘察。該綠化植物種植在和平區保育院院內,根據《天津市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四條、第二十二條有關規定,該綠化植物的養護管理由和平區保育院負責。我局所屬和平區園林綠化監理所已於8月12日上午將您反映的有關問題向該單位做了通報,並向其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和平區保育院盡快對所屬綠化植物進行修剪養護。
感謝您對和平區綠化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和平區市政園林管理局
200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