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集思廣益 匯聚民智——我為科學發展獻計策做貢獻
我是復興門家園的業主,小區07年11月入住至今仍未成立業主委員會。根據新的《物業法》規定,街道辦事處有責任組織小區成立業委會,希望政府部門盡快行動,早日讓我們的小區有自己的業委會,這樣出現什麼問題也好能夠得到及時解決。(網友:王軍)
信息反饋
熱心網友:您好!
針對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已經責成陳塘莊街會同區房管局物業辦共同協助復興門家園的業主按照《物業法》的規定成立業主委員會。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0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