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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某和朋友江某試獵槍時出現意外,彈殼射入自己頭部受傷。江某誤以爲廖某死亡,遂將廖某掩埋。近日,江西省贛州市中院審理了這起離奇的故意殺人案。
今年1月13日上午,會昌縣富城鄉武裝部部長廖某去會昌縣社保局辦事,碰到朋友江某,江某在閒聊中提到二人共用的獵槍有問題。於是,兩人相約到會昌縣工業園一廠區試槍。
試槍時,江某試射第一槍未發現問題。第二槍由廖某試射,由於獵槍子彈塑料彈杯未從槍管中衝出,彈杯堵塞槍管,導致槍膛內膛壓過大,彈殼從填彈口彈出反衝,射入廖某頭部,導致廖某嚴重受傷。
見狀,江某叫附近一公司的值守人黃某幫忙將廖某擡上面包車,並自稱要將廖某送醫院搶救。車行至一路口時,江某以爲廖某沒有了呼吸,爲逃避責任,他將尚未死亡的廖某拉至山上,用大量石頭壓在他身上進行掩埋,造成廖某窒息死亡。事發後,經法醫鑑定,廖某爲槍彈傷導致嚴重顱腦損傷而死亡,窒息可加速其死亡過程。
案發後,警方在江某住處搜出非法持有的多支槍支。公安機關還查明,江某在2008年從網上購買配件,未經國家許可,非法拼裝小口徑步槍一支。26日,法院審理了該案。公訴機關認爲,江某的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非法制造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