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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09年10月1日起在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從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業單位實施。2009年1月1日起,中國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9月3日《人民日報》)
醫療事業怎麼樣,和每一個人都有密切關系。這次國務院把醫療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放在第二步展開,可以看出對醫療事業的重視。但是,我們也不可否認,當前的醫療事業的發展和人民的要求還有很大的距離,醫療中還存在著不少問題,如看病難、看病貴,一些醫生給患者開大處方等。
為什麼會出現這些問題,除了和醫療投入不足之外,恐怕很多的是和一些醫院的工資導向有關。有的醫院把醫生的工資和開出的處方收入掛起鉤來,病人看病的費用越多,醫生的工資就會越高。在這樣的工資考核下,一些醫生為了拿到更高的工資,不得不給患者開大處方,一個小感冒,也要讓患者花去上千元,甚至更多。
當然,醫院這麼考核醫生,可能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那就是醫院的開支得不到財政的保證,醫生的工資還要醫院的收入,當醫院收入不高時,醫生的工資都開不出。在這樣的情況下,醫院也只好以醫生開出的藥方來決定醫生的工資。
現在我們看到,在國務院對醫療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改革中已經確定道,『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由縣級財政保障,省級財政統籌,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及東部部分財力薄弱地區給予適當補助。』這讓醫院和醫生吃下定心丸,即使醫院收入不高,醫生的工資憑醫院的收入難以解決,醫生的工資也是有保證的,這就從根本上消除了醫生開大處方的衝動,醫院也沒有了逼迫醫生開大處方的必要。
從新聞網友留言來看,還是有人擔懮,醫院的績效工資是不是會更加重患者的看病貴。恐怕這樣的擔心也是多餘的。因為在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已經明確,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四個基本原則,其中之一就是『促進提高公益服務水平為導向,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搞活事業單位內部分配。』從這個基本原則我們已經看出,醫生的績效不是看患者交了多少費用給醫院,而是看公益服務水平有多高。
當然,要從根本上消除人們擔懮,各地在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執行的時候,還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如對醫生的績效考核做出規定。什麼是醫生的績效,我認為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患者是否滿意。讓患者感覺到醫生開出的處方不是大處方,所花費的所有醫療費用,沒有一筆不應該花的,醫療服務也能讓患者滿意。
如果患者的滿意度越高,醫生的績效工資越高,有了這樣的績效工資導向,再配合剛出臺的基本藥物制度,患者的看病費用一定可以降下來,看病難的問題也可以得到很好的解決。能達到這樣的目的,醫療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不能不說意義非常巨大。(文/肖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