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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杭州警方再次向市民發布緊急提醒,固定電話詐騙最近集中爆發。8月25日至9月2日9天時間,有32人上當,200多萬元落入騙子口袋。
發案區域:上城3起,下城9起,江乾6起,拱墅2起,濱江1起,蕭山5起,餘杭3起,淳安2起等。
匯款方式:16起案件是被害人在ATM上操作轉賬,其餘都是在銀行櫃臺匯款。
騙子使用賬號:哈爾濱、蘭州、廣州等十餘個城市的多家銀行賬戶。
受騙的32人中,80%是女性,年齡30歲以上,絕大多數是大學畢業。職業有企業高管、商人和文化產業知識分子。
很多受害人是通過銀行櫃臺匯款失手的。在此次32人集中受騙之前,7月16日,杭州一位李姓女士在匯出50萬元後5分鍾,當即要求銀行止付,但卻被銀行工作人員要求排隊等候,導致50萬元被騙子取走……
她要求銀行止付 銀行請她排隊 受害人委托律師交涉並向銀監會投訴 如果那天上班就不會出事了昨天下午,李女士在她家的小區會所接受采訪。
李女士是杭州一家知名企業高管。她說,最終讓騙子得逞,銀行是有一定責任的。這筆錢本來是給兒子買房准備的,受騙後,她已經沒心思上班了。
『這事還不好跟身邊的朋友說,只能自己扛著,說出去很沒面子的。』
事情發生在7月16日(周四)上午10點30分左右。
那天,李女士在家裡處理一些事務,座機響了,是個年輕女孩的聲音,標准的普通話,很有禮貌。說『您的固定電話欠費停機了,得趕緊去電信局補交電話費』,接下來的套路,跟以往的固定電話詐騙一樣:廣東登記的一個固定電話欠了2469元話費、你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了,然後電話轉到『廣東公安局經濟偵查科』陳警官那裡……有人用你的銀行卡洗黑錢,請馬上將卡上的錢轉移到一個安全的賬戶上……
李女士說到這裡,停了停,搖了搖頭說,『唉,我最怕人家誤會了,一直要求自己清清白白做人,到頭來卻要替人背黑鍋,能不急嗎?我連忙同意把錢打到他們的安全賬號上。』
對方向李女士要了手機號碼。對方馬上打了過來,讓她趕快去匯錢,還提醒說:這事千萬別跟銀行工作人員說,現在犯罪分子無孔不入的,很多銀行都有犯罪分子的內線。
李女士重重嘆了口氣:『家裡平時就我一個人,也沒人可商量……如果那天去上班,也就不會出這樣的事了。』
錢匯出5分鍾我就大喊『上當了』 銀行工作人員攔住我:請排隊李女士說,她的錢都是存在××銀行卡上的。
掛了電話後,她馬上開車到解放路上的××銀行網點去匯款。車就停在銀行對面的馬路邊。
『我是11點45分左右走進銀行的,當時裡面沒有多少客戶。值班經理是個年輕人,他遞給我一張匯款單,我就在值班經理的辦公桌上填單。
『我一邊填匯款單,一邊和對方(騙子)通電話,他們報給我安全賬號。
『在填開戶人姓名時,我難住了。對方說開戶人叫張躍峰,我問是哪個躍,對方說是大躍進的躍,我一時想不起躍字怎麼寫,值班經理就把我的匯款單接過去,替我填好開戶人姓名。
『值班經理替我填單時,對方又來電話讓我到銀行外面講話,我跑出銀行,對方還是叮囑我,別跟銀行工作人員說。其實,我在填單的過程中,對方曾多次讓我到銀行外面接聽電話,我多次進出銀行,值班經理一直在我身邊的。他沒有問過我,也沒有給我任何提醒,最後還幫我填單。』
李女士說,她填好單,把單子交給櫃臺裡的小姐,小姐辦好手續,李女士馬上就到銀行對面取車了。這家銀行對面就是電信局,她抬頭看到『電信局』三個字,突然想起,電話欠費停機是電信的事情,跟銀行有什麼關系呢?她又想起好像有人跟她提起過,有這類騙子的。她馬上意識到自己可能受騙了,馬上轉回身往銀行跑。
『我匯好款到察覺受騙,跑回銀行,估計就5分鍾時間。
『我一進銀行就對值班經理說,不對了,我上當了!快幫我把錢給追回來。值班經理不緊不慢地按了一下取號機,給我一張A127的號子,然後不緊不慢地說,請排隊。
『我發現我前面有個老太太在辦存款,我就跑過去央求那位老太太,請她讓我先辦理。我說我被騙了。那個櫃臺小姐也不搭理我,仍不緊不慢地給老太太辦理。
『我焦急地看表,因為我當時把單子交給櫃臺小姐時,曾問過她,我的這筆錢要多長時間纔能到對方賬上?她告訴我,半小時。
『總算輪到我了,我下意識地看了看時間,距我之前把單子交到櫃臺小姐手中還不到20分鍾。我著急地對櫃臺小姐說,快點制止,我被騙了!櫃臺小姐說她不可能查封對方賬號的,讓我到騙子的開戶行工商銀行去查。我用銀行的電話報了警(我的手機還一直和騙子保持著通話狀態),報警後,我馬上跑到邊上的工商銀行,工作人員說,你又不是在我們這兒匯款的,怎麼是到我們這兒查呢?
『這時候,警察就來了,騙子的電話還沒斷,還問我是不是在跟警察說話。我騙他們,說我還有一張工行卡,我在排隊,准備把這張卡裡的錢也轉過去。』
可是一切都晚了。警方說,接到報案趕到現場調查發現,李女士的這筆50萬元匯款是當天上午12點至12點05分,從××銀行匯往廣東汕頭工商銀行一個賬戶上的。
當天下午1點之前,李女士的50萬元已經通過網上銀行,分9筆,轉入9個在廣東珠海開戶的工商銀行賬戶上。
民警隨即趕赴珠海。調查發現,9個賬戶中5個賬戶是用同一個人的身份證開戶的,其餘的4個賬戶中有3個賬戶也是由這張身份證作為代理人開戶的。
辦案人員說,7月20日,杭州、成都、珠海三地警方聯手,抓獲17名固定電話詐騙嫌疑人,其中就有詐騙李女士的人。
這17人中,7人是我國臺灣的,5人是馬來西亞人,5人是我國內地的。
他們辦卡使用的身份證,大多數是從農村買來的,也有是從親戚處借的。
這個團伙中有一人曾用同一張身份證,在一家銀行一個月內辦了20多張信用卡。很遺憾,這家銀行並沒有發現這個異常行為。事實證明,這個人辦的20多張卡都用在了詐騙上。
受騙人生活簡約單純 社會信息來源也較單一李女士說,那天她回到家,心裡非常難過。兒子不在身邊,家裡就她一個人,出了這樣的事情,覺得很壓抑。一點安全感都沒有了。
『我這個人生活挺單純的。平時除了上班,就是跟朋友喝喝茶。看報一般看環球時報、參考消息之類的,看電視只看中央臺。很少關心社會治安類的新聞。本地的報紙和電視很少去看的。』
律師給銀行發出律師函交涉 李女士向中國銀監會投訴7月19日,李女士聘請了浙江一家律師事務所的朱敏玲律師向銀行討說法。
當天,朱敏玲律師給××銀行杭州解放路支行發出律師函
××銀行杭州解放路支行:
受李某某的委托,就其於2009年7月16日到貴行辦理匯款及與貴行交涉的整個過程的監控錄像的有關事宜發函如下:
2009年7月16日中午,李某某通過貴行櫃臺將50萬元人民幣匯入到開戶在廣東汕頭工行東裡支行張躍峰的賬戶,當李某某意識到此匯款被張躍峰詐騙,就馬上返回到貴行,請貴行工作人員阻止將款匯入張躍峰的賬戶,因貴行工作人員沒有聯系阻止匯款,使這筆款順利地匯入到張躍峰的賬戶,導致了匯款人的損失,李某某認為其損失與貴行的工作人員不作為有一定的關聯。因貴行每天對整個匯款的場所進行監控錄像,現李某某要求貴行將2009年7月16日從上午10時開始至下午6時的這一段時間的監控錄像予以保存或封存。
特此發函!
之後,李女士還分別向有關單位寫信投訴:8月9日,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一名杭州市民的身份寫了投訴信,沒有得到任何回復的情況下,8月27日,李女士又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寫了投訴信;次日,李女士又向××銀行杭州分行寫信投訴。
李女士在三封投訴信中對銀行提出四點質疑:
1.當我一直聽著詐騙分子的電話,並時不時來回往銀行外跑,銀行工作人員沒有對我的異常行為給予提醒(當時值班經理在幫我填匯款單,他看到此情景);
2.當時銀行工作人員也沒有因為我的匯款金額巨大而提醒我是否是騙局;
3.當我在匯款完成5分鍾左右發現是騙局時,以最快的速度趕回銀行,要求銀行工作人員幫助制止此筆匯款,但是令人痛心的是銀行工作人員不但不幫助我阻止匯款,還讓我排隊等候;
4.當我要求××銀行幫助我聯系對方銀行時,被拒絕。銀行工作人員聲稱他們無法聯系,更無權制止,要我到隔壁的工商銀行反映情況……大家就這麼眼睜睜地看著我的50萬元流進了騙子腰包。
最後,李女士提出讓××銀行杭州解放路支行賠償她50萬元的匯款損失和精神損失。
8月25日至9月2日9天杭州32人被騙217萬餘元半數人沒有得到相應的提醒2009-09-04
杭州警方說,8月底以來,杭州的固定電話詐騙案件再度高發,從8月25日至9月2日,杭州警方已受理此類報案32起,32人共被騙217萬餘元。
32起案件中有6起案件的金額超過了10萬元。金額最大的兩起分別是江乾區9月2日受理的34萬元詐騙案和濱江區8月31日受理的33.5萬元詐騙案。
杭州警方對上述32起案件的被害人回訪。從已經聯系上的19名被害人了解到,他們平時看報紙、電視時也沒有關注此類案件的報道。在銀行匯款時,由於犯罪嫌疑人始終要求和被害人保持通話,被害人沒有注意到周圍的提示,銀行方面也沒有工作人員詢問和提醒。
7月17日,李女士撥打了一家電視臺的熱線電話。當天下午,電視臺記者在李女士陪同下去解放路的××銀行采訪。
××銀行杭州解放路支行行長助理接受采訪。
助理:我們是無權阻止這筆資金的。其實大姐把單子一交到我們櫃臺處理,後臺(錢)馬上就轉出去了。現在都是電子匯兌處理,可能就一秒鍾的時間。
記者:那為什麼之前說大姐的錢到對方的賬上要等半個小時?
助理:大姐匯錢的時候跟我們說是非常急,要求我們馬上到賬,我們就告訴她,半小時之內就可以到賬的。
記者:你們正常的工作情況下,轉賬的時間是多少?
助理:轉賬一般是半個小時以內,對方肯定進賬的。
記者:進賬意味著什麼?
助理:意味著就是這個錢,我們銀行已經沒有辦法控制它了。我們是無權要求工商銀行幫助我們去做一些凍結業務的。
(接著,李女士又陪電視臺記者去了解放路的工商銀行。工商銀行解放路支行的一個女負責人接受采訪。)
記者:案發那天,李女士有沒有要求你們止牢對方賬戶呢?
負責人:我們要通過一個正規的途徑來解決。如果以後都是憑我們一個電話能止牢的話,完全都不按照司法程序走,那怎麼行?
記者:那麼當時你們有沒有給廣東汕頭的工行打過電話詢問情況?
負責人:有沒有打電話,我倒不是很清楚這個事情。
記者:昨天過來尋求幫助的時候,你們做了哪些工作呢?
負責人:我們馬上報警。從我們這個角度來說,一切都有個法律程序的。
記者:對方這個錢到底有沒有取走,你們這裡也沒辦法查嗎?
負責人:要查對方個人的信息,作為銀行也不好隨便查的。
有種『衝正業務』 可挽救被騙款?警方負責偵辦這類案件的一位警官說,前段時間,他們在追回一筆受害人被騙款項時發現,銀行有一項內部糾錯性質的業務,銀行內部稱之為『衝正』業務。也就是說,當銀行工作人員在業務操作時出現了誤操作現象,即把匯到A的款項,錯匯到了B的賬上,銀行可以用這種業務進行糾錯,追回錯匯的錢——當然前提是對方尚未把款取走或轉移的情況下。
但這一說法尚未得到銀行方面的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