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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對媒體發表“將查處降價開發商”言論及消費高檔香菸等行爲被曝光而落馬的南京江寧區房產管理局原局長周久耕,昨天涉嫌受賄罪在南京市中院受審。檢方指控其受賄金額達107萬元人民幣和11萬元港幣,並建議對其量刑在10年以上。
昨天上午9點30分,周久耕受賄案開庭。出現在法庭上的周久耕,身着一件汗衫,表情平靜。
檢方指控,周久耕在2003年至2008年擔任江寧區民政局局長、江寧區房產局局長期間,共接受9人賄賂,受賄金額爲107萬元人民幣和11萬元港幣。
審理中,檢方認爲,周久耕認罪態度較好,並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建議對其量刑在10年以上。
周久耕認可檢方的指控。但他的辯護律師對其中一筆20多萬元的受賄數額存疑,他認爲那隻能視爲人情往來,不應認定爲受賄。律師指出,周久耕應被認定爲自首。另外,周久耕受賄並沒有觸犯國家和集體的利益,也沒徇私枉法,社會危害不重,建議法院從輕處理。
在法庭最後陳述階段,周久耕動容地表示,觸犯法律後自己感到對不起妻子和女兒,“讓她們受累了”。
庭審中,控辯雙方沒有過多的交鋒,庭審僅持續一個半小時便宣告結束。法院將擇日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