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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家族弊案將於11日下午4點在臺北地方法院宣判,臺司法界人士指出,如果合議庭認定陳水扁被起訴的罪名成立,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在9·11扁家族弊案宣判前夕,陳水扁動作不斷,不僅表示不會出庭聆聽審判,還發表庭外答辯書,聲稱自己只犯『社會文化罪』。
扁涉及六大案恐怕難逃無期
陳水扁涉及『公務機要費』案、洗錢案、竹科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以及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3億元不樂之捐獻金案、前101董事長陳敏熏買官案,臺特偵組當初對扁家弊案起訴時,曾對陳水扁具體求刑,請法院判處陳水扁『最嚴厲的制裁』。
臺司法界人士指出,如果合議庭認定陳水扁被起訴的罪名成立,最重可判無期徒刑;扁妻吳淑珍在弊案中扮演主謀角色,判刑應會和陳水扁一樣重。依規定,無期徒刑須服刑滿25年纔可能假釋。
司法界人士指出,陳水扁以臺灣地區領導人身份貪瀆,涉貪金額達8億元新臺幣,案情重大,合議庭認為他在審理期間又千方百計乾擾審判,有可能判陳水扁無期徒刑。
不敢到庭聽判宣判後將上訴
陳水扁昨日上午決定,11日將不前往臺北地院聆聽宣判,陳水扁並請秘書江志銘轉告公設辯護人,代為向合議庭具狀告知,宣判後將立即委任律師研議上訴,鄭文龍、石宜琳等律師可能重回扁律師團行列。
江志銘說,陳水扁的心情很平靜,已作好被重判的心理准備,說『放乎去、隨便他』,聲稱他的心是自由的。不過,臺北地院表示合議庭並未收到陳水扁不聽判的聲請,為不影響陳水扁聽判權利,仍將提訊他出庭聽判。
答辯書開脫稱犯『社會文化罪』
陳水扁昨日通過扁辦發布一份中、英文版庭外答辯書,稱全案充滿『政治迫害』、政治仇恨,他還為己開脫,稱海外資金賬戶及受益人不屬於自己,也無任何證據足以證明他曾知悉、參與並經手任何洗錢行為。
陳水扁在答辯書中宣稱,『以社會文化的角度而言,陳水扁沒有管束家人是有罪的,可社會文化罪不同於司法犯罪,就司法而言,陳水扁是無罪的』。
扁受訪打悲情牌放風畫面再曝光
新任臺行政機構負責人就職
新任臺灣行政機構負責人吳敦義昨日下午率各部門負責人宣誓就職。當天上午,原任臺灣行政機構負責人劉兆玄率各部門原負責人總辭,並與吳敦義進行了工作交接。據了解,臺灣行政機構此次改組中,有10個部門更換新負責人。吳敦義昨晚南下高雄,在災區度過上任的第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