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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春,一伙亡命之徒駕車在京滬高速公路上,趁夜幕貼近高速行駛的一輛貨車,悄無聲息地將100餘袋總重達3噸的貨物盜走。5年後,通過當年留在編織袋上的一滴血跡,嫌疑人終於被找到。
高速行駛竟『丟』3噸貨
2004年5月中旬一深夜,兩名司機駕駛一輛安徽牌照『解放』牌掛斗大貨車沿京滬高速公路從北京駛向上海。車上載運低密度聚乙烯顆粒50噸,分別以每袋25公斤由塑料編織袋包裝。
凌晨2:30,車行至本市靜海段收費站。司機付費後到路旁檢查車況,檢查到後面掛斗時被眼前一幕驚呆:只見用於拴綁貨物的拇指粗的麻繩已被割斷,苫蓋貨物厚厚的帆布被橫向劃開一條近3米長的口子,裡面的貨物已被掏成大窟窿。
公安人員到場後,經清點共100餘袋貨物被盜,重量近3噸。據兩名司機回憶,從北京入高速公路前貨物是完好無損的,上路後一人休息、一人駕駛,車輛始終都在高速行駛,加之四周環境昏暗,沒察覺有可疑人員。
經現場勘查,警方初步判斷犯罪分子應是先用剪刀割斷繩子,再用鋒利刀片借著貨車向前行駛的慣性順勢劃開帆布。但警方隨後上車檢查,卻沒找到任何腳印或有人上車的痕跡。於是,民警再次持手電對車上塑料編織袋進行檢查,終於在一個靠外側的編織袋上隱約發現了一個黑點。經證實,竟是一滴血跡。
警方技術人員迅速提取該血跡樣本,經分析認為其來源可能是犯罪分子,也可能來自生產塑料袋的工人或裝卸貨物上車的人。而想把血跡和茫茫人海中某一個人准確對應猶如大海撈針,案件從此陷入僵局。
一滴血跡5年後助尋賊
2009年年初,各地犯罪分子DNA數據庫聯網,警方再次將當年那滴血跡的DNA檢驗報告入網比對,經多次程序運轉後,發現該血跡DNA數據與正在河南省服刑的河南籍男子李某十分相近,相關數據已符合科學認證標准。資料顯示,李某一年前因犯有盜竊罪,被判刑16年。
警方立即趕赴河南,李某經審訊供出當年實情。原來,李某自小生在農村,幾年前只身到北京收廢品,結識了一個自稱『胡子』的安徽籍男子邢某。2004年年初,因常聚在一起打牌,李某欠下『胡子』幾百元,後『胡子』讓李某幫忙『乾點活』,稱欠的錢可一筆勾銷。
據李某交代,同年5月中旬一晚23點多,『胡子』把他喊上一輛白色福田小卡車,車上還有三人,『胡子』把他和另一個男孩安排到車斗上,讓他們先睡覺。之後,不知睡了多長時間的李某被喊聲驚醒,他看到『胡子』正站在車斗上指揮司機向左前方一輛高速行駛的貨車貼近。兩車並排行駛後,『胡子』先是嫻熟地用刀割斷大貨車上的繩子,後橫著劃開帆布,然後一聲令下,除司機之外的所有人開始瘋狂從貨車上往福田車裡拽貨。
據交代,作案後幾人連夜返京,李某從『胡子』處拿到幾百元『好處費』後回到家鄉,後又參與另一起盜竊案鋃鐺入獄。『胡子』等同伙和李某分開後即與之失去聯系,現仍負案在逃。
根據李某供述,應該是在拽貨過程中,他的手被劃破,在編織袋上留下一滴血跡。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後,以盜竊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9年(含原刑),並處罰金45000元。
檢察官提醒
『這起案件背後的意義是深刻的,為一些懷揣夢想來到城市打工的青年人敲響警鍾。』昨日,審查此案的市檢一分院二審監督處檢察官董建民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作為來城市謀生的年輕人,應該以正當手段獲取財物,不能靠明搶暗竊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