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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獲悉,國慶前夕,本市發出『關於做好2009年國慶節暨新中國成立六十周年慶祝活動期間昇掛國旗工作的通知』,規定今年本市昇掛國旗的時間為9月25日至10月9日,要求昇掛的國旗要保持整潔,凡破舊、污損的國旗要及時更換,特別是施工工地長期懸掛、已經破損的,要一律予以更換,保證昇掛國旗的嚴肅性。
為做好國慶節期間昇掛國旗工作,通知要求9月25日至10月9日期間,各區、縣人民政府要組織好本地區昇掛國旗工作,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積極配合。主乾道路兩側昇掛國旗工作,由市市容園林委統一部署落實。據介紹,昇掛國旗的具體標准、要求和考核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據悉,本市將對損壞的國旗昇掛裝置及時修復,確保國慶節期間的正常使用。昇掛的國旗要保持整潔,破舊、污損的國旗要及時更換。各區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做好昇掛國旗工作。同時相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認真開展自查和市內六區互查工作。各區縣自查和互查的結果要於9月29日下午17時前報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法制辦和市市容園林委將於9月28日至29日組織抽查。(記者孔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