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諮詢有關部門一個問題,現在各個社區保障站正在發售養老保險,我看了前面有關60歲老人養老問題的一系列回復,最近也去了一趟社區的保障站,聽工作人員說,現在買比原來的4萬少交了很多,只需要3萬多了,我母親是1950年9月生人,是否可以買3萬多的這種? (網友:天高雲淡)
[784979] 未知 網友 於2009-09-18 10:30 發表評論: |
關於“諮詢養老保險的繳費額度”的回覆 網友您好: 關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額度的相關問題已在以前有過相關回復,在這裏再次重複: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津政發[2009]22號)第二十條規定:凡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無社會養老保障待遇,年滿60週歲,具有本市戶籍20年以上的人員,可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 爲使制度平穩過渡,《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按本規定可以領取生活補助費的老年人,2010年1月1日前不滿65週歲的,在本年度內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規定一次性繳足15年養老保險費後,從次月起領取基本養老金,不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費。具體繳費標準以2008年度本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9700元爲繳費基數,根據城鄉居民自身的經濟狀況可以按10%至30%的費率自行選擇繳費標準,繳費全部納入個人帳戶。也就是說可以在最低9700*10%*15年=14550元至9700*30%*15年=43650元之間任選。 以上規定2009年9月已正式全面啓動,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戶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工作站(行政村)。 漢沽區勞動和社會會保障局 2009年9月18日 |
|
信息反饋: | ||||
網友評論 1 條,查看全部 | 暱稱: | 輸入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