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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個瘋子,是個殺人犯,還遭拘留了!』這一傳言指向沙坪壩一小區業委會副主任甘先生,一些不知詳情的業主在聯名信上簽字,要求甘『下課』。誰在造謠?昨日,甘向警方報案。
業委會副主任是殺人犯?
43歲的甘先生本在江北做貿易生意,2004年初,為方便女兒讀書,在沙坪壩購置一套房屋。去年3月初,他被推選為小區業委會副主任,和其他6名業主組成第一屆業委會。
今年3月初,甘無意中在小區論壇看到一篇帖子,一名叫『忽悠忽悠你們』的網友發帖稱:聽派出所的人說,業委會副主任甘先生以前拿刀捅過人,後來精神病醫院開了證明……該帖子還說,大家可去派出所去問,且甘多次在小區打人……
該帖迅速昇溫,跟帖眾多——『這種人都還當上業委會委員啊?』『請大家思考一個問題,患有精神病的殺人未遂者適合當業委會副主任嗎?』於是,『他是個瘋子,是個殺人犯,還遭拘留了』的傳言,頓時在小區炸開鍋。
本以為『身正不怕影子歪』的甘,哪想到這事件愈演愈烈:一夜之間,小區15棟樓都貼上了『大字報』——『甘是個瘋子,他是個殺人犯,還遭拘留了。』小區有1700多戶業主,許多業主根本不認識甘先生,都以為甘真的『犯過事』。
三成業主要求他『下課』
恰在這時,有業主提議罷免現任業委會主任陳女士、副主任甘先生,理由是業委會沒有為業主服好務,沒有認真履行業委會正副主任的職責,提議的業主聲稱,現有業委會沒為業主向開發商和物管公司爭取更多切身利益。
『有犯罪前科的人肯定不能呆在業委會!』小區議事規則也規定業委會委員不能有犯罪行為。眾多業主開始在聯名信上簽字,要求甘『下課』。截至5月19日,500餘名業主簽名。新的業委會籌備組也隨之產生,准備選任新業委會委員。
『500餘戶業主簽名要罷免我,相當於小區30%的業主相信我是個殺人犯了。』甘先生一臉苦笑,『如果我真是殺人犯,我還能呆在小區嗎,早就跑了。』他說:『如果工作上有什麼問題或服務不到位,我完全可接受鄰居的評判。但這明顯是有人「惡意中傷」,要我下臺。』
業委會主任陳女士支持他這一說法,『我也被人在網上攻擊說是「賣人肉」(指組織女孩賣淫)的。』對此攻擊,退休於教育工作崗位的陳女士一直沈默至今。
沙區房管局已介入協調
昨日下午,沙區房屋管理局物業科周姓科長稱,已介入協調解決。
周說,房管局在6月16日接到該小區業主提議後,就通知該小區業委會在一個月內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討論罷免陳女士、甘先生的委員事宜,但業委會並沒有進行。房管局只好指導該小區業主推選業主代表召開業主大會,來討論原有業委會資格及新選舉產生業委會委員。
接受采訪的業主稱,不管誰來當業委會負責人,只要為業主辦事,他們都支持。記者唐中明
律師觀點
肇事者涉嫌毀謗罪
《刑法》對於誹謗罪的規定條款,包含了毀謗罪、侮辱罪兩個罪名。毀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事實,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低、損害他人人格、名譽,情結嚴重的行為。
本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森達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賀天強認為,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分析,該案發帖人、行為人捏造事實,通過在小區張貼大字報,在特定的小區網絡論壇發帖,已涉嫌構成誹謗罪。甘、陳可向公安機關報案、向法院起訴等多種方式追究行為人民事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網絡並不虛無,所有發帖是可通過IP地址查詢到發帖人的,因此作為網民應管好自己的手,不要上網說一些沒有根據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