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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有關部門一個問題,現在各個社區保障站正在發售養老保險,我看了前面有關60歲老人養老問題的一系列回復,最近也去了一趟社區的保障站,聽工作人員說,現在買比原來的4萬少交了很多,只需要3萬多了,我母親是1950年9月生人,是否可以買3萬多的這種? (網友:天高雲淡)
信息反饋
網友您好:
關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額度的相關問題已在以前有過相關回復,在這裡再次重復: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津政發[2009]22號)第二十條規定:凡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無社會養老保障待遇,年滿60周歲,具有本市戶籍20年以上的人員,可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
為使制度平穩過渡,《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按本規定可以領取生活補助費的老年人,2010年1月1日前不滿65周歲的,在本年度內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規定一次性繳足15年養老保險費後,從次月起領取基本養老金,不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費。具體繳費標准以2008年度本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9700元為繳費基數,根據城鄉居民自身的經濟狀況可以按10%至30%的費率自行選擇繳費標准,繳費全部納入個人帳戶。也就是說可以在最低9700*10%*15年=14550元至9700*30%*15年=43650元之間任選。
以上規定2009年9月已正式全面啟動,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戶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工作站(行政村)。
漢沽區勞動和社會會保障局
200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