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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被告人張寶義(左一)等接受法庭宣判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18日對該省最大一起涉黑案二審宣判,10人被判死刑,4人被判死緩。
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負責人介紹,該案共98名被告人,涉及犯罪及違法事實68起。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年6月21日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張寶義先後糾集多名被告人,形成以張寶義爲首的犯罪組織。高躍輝等18人爲骨幹成員,延浩等33人爲成員。
一審法院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聚衆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持有槍支,非法買賣槍支,誹謗、盜竊等罪,分別判處張寶義等8人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杜景龍、李以果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等罪,對譚永波等3人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志偉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84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罰。一審判決後,41名被告人及15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上訴。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審的死刑判決,覈准了原審對譚永波、劉誼、秦永革、王志偉的死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