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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盛區文廣新局退休職工、現寄居在渝北兩路的王新聲大爺遇到這樣一件怪事——他每月要到萬盛領一次錢,車費至少要花80元,而他領的錢卻只有79.52元。換句話說,王大爺每領一回補貼,自己還要倒貼錢。(9月21日《重慶晚報》)
據報道,王大爺如此『被折騰』是因為之前因租房補貼與房管所有些不愉快,房管所稱要他每月親自去領是『集體決定』的。花80多元的路費,領70多元的補貼,這分明是一種為難,做這項『集體決定』的房管所工作人員理直氣壯的態度更讓人不寒而栗,指望這樣的人『執政為民』幾乎是種奢望。
試問,如果是自家老人,房管所的工作人員還會這樣做嗎?為民服務的工作人員做人尚且沒做好,工作中處理問題的能力也難以讓人信任。然而這僅僅是個案嗎?生活中,我們的一些工作機構和辦事人員,將『為人民服務』貼在牆上,寫進規章制度中,就是沒放在心上。辦事時不為群眾著想,而是首先考慮自己怎麼省事怎麼方便。遇到『執迷不悟』的群眾,官老爺的作風就充分顯現。一些為民謀利的好政策往往就這樣被某些執行者打了折。這與服務型政府『執政為民』的理念大相徑庭,常此以往,很可能會積累群眾的怨氣以致失去對政府的信任。
民生無小事,這件事暴露出對執政者的思想教育還不夠深入,『執政為民』在某些人眼裡還只是一句口號。要想轉變他們的觀念,長期深入的思想教育必不可少,建立起問責機制更為重要,不能讓一句『集體決定』成為推脫責任的有效借口。如果問責機制能行之有效地推廣開來,執政者在工作中必然會有所忌憚,即使一時治不了思想上的『本』,治治行動上的『標』也是迫在眉睫的。(文/靜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