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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更正戶口年齡』去哪個部門是有效的?我媽媽是60年出生的,但是當時結婚遷戶口的時候記錄人員把60年寫成了62年,導致戶口年齡比實際年齡小了兩歲,就因為如此,到現在連二代身份證還沒換了。我們已經把資料交到派出所,但是這件事情已經辦了好幾年了,一直說等消息,我要強調的是:我們的任何證明材料都很齊全!請問到底這年齡怎樣纔能更正過來,哪個部門纔是真正有效的?(網友:漢沽人)
信息反饋
網友您好:
接到您的提問後,我分局高度重視,經研究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公安局關於規范更正年齡有關問題的有關規定,更正戶口年齡需要以下程序:
一、因公民個人或外省市公安機關原因造成的戶籍登記年齡差錯,本人要求更正的,需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並由申請人提交年齡更正的有效依據。
(一)書面申請。包括以下內容:個人基本情況、本人實際年齡、造成年齡差錯的原因、時間以及主要變更依據。
(二)戶籍證件。申請人現在持有的居民戶口簿,達到法定年齡的申請人還需提交本人現在持有的居民身份證。
(三)更正年齡的有效依據。
主要包括原始出生資料或原始戶籍資料。
(1)原始出生資料。包括:出生醫學證明、出生原始記錄。
(2)原始戶籍資料。包括:公安機關內部留存的出生登記、遷出遷入登記、移出移入登記、原常住人口登記表、戶口遷移證,以及能反映申請人年齡登記有誤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以上資料如提交復印件,需由出具地派出所加蓋戶口專用章和民警姓名章。
(四)對沒有原始出生資料,原始戶籍資料不足以證明年齡更正的,還需視情提交本人以及父母、兄弟姐妹檔案材料,結婚證或其他可間接證明其真實年齡的證明材料。
檔案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並由承辦人簽字。
二、因我市公安機關工作失誤造成的戶籍登記年齡差錯,由公民口頭提出更正要求,戶籍地公安派出所負責查找原始戶籍資料。
對因我市公安機關原因造成年齡差錯的,公民可向戶籍地派出所口頭提出更正要求,不需要提交書面申請,其他證明材料與前款相同,戶籍地派出所負責查找其原始戶籍資料。
三、年齡更正的受理、審批程序和要求。
更正年齡需公民本人向戶籍地派出所提出,值班民警對申請人材料齊全的,要及時受理,認真核驗材科原件,確認無誤後,簽署『與原件核實無誤』,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和經辦人民警章,轉申請人所屬社區民警調查。社區民警要認真調查申請人情況,查驗人口信息人像資料,確認申請人身份,對申請人單位出據的證明材料要直接聯系其單位核實,並寫出調查報告。對確認情況屬實的,填寫《更正年齡審批表》,整卷報所長簽署意見後,報分局戶政科審核。戶政科對派出所上報的審批卷要認真復查把關,查閱核實卷內材料真實性和有效性,並寫出復查報告,經分局分管局長簽批後報戶政處審批。
您提出的『更正你母親戶口年齡問題』,由於不知你母親戶口所在地和承辦的派出所,因此無法具體進行答復。如需要詳細了解情況,解決您母親更正年齡問題,可直接諮詢我分局戶政科,聯系人:王寶祥(電話:25694382),孫士峰(電話:67120910)。
天津市公安局漢沽分局
200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