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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彬 資料圖
昨日,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人民大廈閉幕,大會對我市法院和檢察系統部分人員的職位進行任免。原西南政法大學校長陳彬在大會上被任命為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據了解,陳彬被任命為市高院副院長之前,在西南政法大學任校長,黨委副書記。2002年-2006年,陳彬曾先後擔任市一中院副院長和市三中院院長,2006年9月-2009年8月,他擔任西南政法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
除了陳彬,此次大會還對市高院執行庭副庭長,市一中院執行庭庭長及市一中院審判監督庭庭長等職務進行了任命。市高院原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肖淘被任命為執行庭副庭長;原市高院辦公室主任盧偉被任命為市一中院執行局局長;原市一中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陳又新被任命為該庭庭長。
昨日,我市檢察系統的數十名檢察官也同時在大會上得到任命。
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彭長健被批捕
經初步調查,他多次收受賄賂人民幣82萬元和港幣10萬元
記者從昨日的會上獲悉,市三屆人大代表彭長健被市人大常委會許可采取刑事拘留並逮捕。
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餘敏在做相關提請審議的議案時表示,2009年9月15日,中共重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向該院移送了市公安局副局長彭長健涉嫌受賄犯罪線索。經該院初步調查查明,彭長健先後在擔任渝中區公安分局局長、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從事違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多次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82萬元和港幣10萬元。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涉嫌受賄罪。
由於彭長健尚有其他涉嫌事實有待立案後進一步查證,為了查清全案,市檢察院已於9月16日決定對其立案偵查。
墊江縣公安局原局長徐強被批捕
送給文強數十萬元,收受下屬速騰轎車
昨日,記者從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獲悉,因涉嫌向文強行賄並收受下屬轎車和現金賄賂等,市人大代表、原墊江縣公安局局長徐強被市人大常委會許可采取強制措施並批捕。
據介紹,今年8月20日,市檢察院將墊江縣副縣長、墊江縣公安局長徐強涉嫌職務犯罪的線索指定市檢察院二分院辦理。經初步調查查明,2006年6、7月,徐強在擔任市公安局沙坪壩公安分局副局長期間,為了得到提拔和重用,給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文強行賄數十萬元;2008年2月,徐強在擔任墊江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墊江縣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給該局民警鄧某調換工作、提拔使用為由,收受對方大眾速騰轎車一輛;2009年1月,徐強以春節協調關系為由,從墊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拿走現金8萬元,佔為己有後用於其個人消費。
張弢烏小青等人被免職
在昨日的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市高院原副院長張弢,市高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烏小青,市高院執行庭原副庭長楊政、市一中院原民事審判庭第四庭庭長彭朴等人因涉嫌收受巨額賄賂,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被免職。
陳彬簡歷:
男,漢族,中共黨員,1963年12月出生,重慶萬州人,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1983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政法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1987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研究生部訴訟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任西南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兼任重慶市法學會副會長。
[主要工作經歷]
1983年7月—1996年10月,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任教。其間,擔任法律系副主任、碩士研究生導師;
1996年11月-1998年2月,擔任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1998年3月-2002年7月,擔任中共重慶市沙坪壩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2年8月-2004年4月,擔任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04年5月-2006年9月,擔任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06年10月-2008年,擔任西南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