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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今年中秋節來臨之際,我特別思念五年沒見面的小兒子,所以給你們寫信請求幫助。我是一名96歲的老人,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快70歲了,小兒子也已經64歲。我一直和大兒子生活在一起。小兒子在1973年結婚後,就沒有定期給我贍養費。2004年,小兒子家的孩子結婚後,他就一直沒來看過我。我和已去世的老伴含辛茹苦把兩個兒子帶大,在他們身上傾注了很多感情。幾天不見兒子,就很想他們,更何況是幾年不見面,也不打電話聯系。小兒子不來,我就叫老大去小兒子原來工作的單位尋找。原單位退委會說他搬家了,但沒有新地址和電話,單位也聯系不上他。去小兒子戶籍地的派出所詢問,派出所說他的戶口並沒有辦理遷出,所以他們也不清楚。這以後我隔幾天就叫大兒子去各個地方查找,都沒有結果。兒子,你在哪?我想見見你。實在沒辦法,纔向貴報反映這個情況,希望小兒子看到報紙,能跟我聯系,中秋節來看看我。藺秀蓮
老太太五年沒找到小兒子
接到讀者的來信,記者與藺秀蓮的大兒子王某取得了聯系。王某告訴記者:1973年弟弟結婚,老人給他騰婚房搬到我家生活,到現在已經36年了。那時候,弟弟在王串場一家副食品廠工作,後來單位倒閉,他辦了退休,自己開肉鋪賣肉。我們考慮到他生意忙,就讓他得空打個電話,跟老太太報個平安。他答應得也挺痛快的。2004年正月初五,弟弟來我家看老太太,還給了她300元錢。這以後他就再也沒有來過。老太太年紀大了,一直念叨著想見他。我就到各處打聽消息,但查不到他在哪。老太太擔心他這麼久沒和家裡聯系,是不是出了什麼事?一直叫我四處查找。2008年7月底,我再次到派出所、弟弟原單位的退委會詢問,仍然沒有得到他的居住地址和電話。我東奔西走這麼多年,請很多單位幫助尋找,還是沒有辦法找到他。老太太今年都96歲了,天天想兒子,想見他一面。我也快70歲了,四處找人也著實體力不支。我早就退休了,和老伴兩個人的退休金加起來纔兩千多塊。前兩年老太太摔了一跤,在醫院住了一段時間,花了2萬元醫藥費。30多年了,我們盡心照顧老母親,之所以一直找弟弟,不是求他拿出多少贍養費,就想讓他回來看看老母親,滿足一個老人對孩子的想念之情。眼看又到中秋節了,希望弟弟能回來看看。
子女不贍養『玩』失蹤現象增多
記者采訪了市老齡工作委員會信訪接待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據這位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子女不贍養老人『玩』失蹤的現象不斷增多。子女對老人不盡贍養義務的情形:一是老年人再婚,子女以此為借口不盡贍養義務。有一位老人在1996年再婚,兒子反對,從此與父親不相來往。小孫子是老人一手帶大的,在上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兒子一家搬走了。幾年沒見,老人想念兒子和孫子,在孫子放學時偷偷跟蹤找到兒子的新家。誰知老人敲門後,兒子隔著防盜門跟老父親說:『你敲錯門了,你兒子不在這住。』老人12年沒見到兒子。今年七八月份,兒子突然出車禍去世了。兒媳婦找來了,說老人和繼母是丈夫的親生父母,並讓他們去公證處公證,由兒媳全權處理賠償事宜。事後,兒媳給老人拿來2萬元錢。這時候老人覺得事情不對勁兒,就來老齡委信訪辦諮詢。顯然,兒媳給老人的錢少了。其實,老人連對兒子的房產也有繼承權。
另一種情況是,房屋拆遷,多子女家庭為爭奪拆遷費,不贍養老人。有一位老太太有兩間平房。2003年房屋拆遷,政府給了8萬元貨幣安置費。兩個兒子六個女兒為這筆拆遷費爭得不可開交。最後兩個兒子提議將老太太送到老年公寓,8萬元錢付給老年公寓。2007年12月份,這8萬元錢所剩無幾。老太太身體不好,看病沒有錢,再找這8個子女時,卻沒有一個孩子肯為老人看病。8個子女一起『玩』起失蹤,再也沒人露面了。老太太不得已,將子女告上了法院。法院判8個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老太太200元贍養費,遇大病時的花費由子女分攤。
記者在2008年老齡委信訪辦對接待群眾來信來訪的統計表中看到,全年各區縣群眾來信來訪反映贍養問題的佔到32%。在2009年前兩個季度,有關贍養問題也有300餘件。
老人應該用法律武器維權
市老齡委信訪辦負責人杜新科接待老年人信訪幾十年,在老年人維權方面有豐富的經驗。他為老年人支招:應該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政府出臺的有關老年人政策法規中,對老年人的權利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老人遇到贍養、房屋、婚姻等問題,可以到相關部門諮詢,尋求得到法律援助。老齡委與今晚報、天津老年時報、律師協會,每月都定期舉辦免費的法律諮詢,老年人可就自己的問題進行諮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不贍養老人的子女『玩』失蹤怎麼辦?杜新科建議老人可到孩子原戶籍地派出所、原單位退委會查找。如果需要開具親屬證明,就先去相關部門開證明。還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受理後就可以發傳票,通過原戶籍地、原單位或登報找到這個人。有關部門相互推諉,以各種理由拒絕查找的行為是不合理的。(本報記者趙寶起實習生劉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