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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自明年1月1日起本市調整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申請家庭的受理、初審程序。
根據要求,受理、初審程序中,將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受理單位由拆遷單位調整為被拆遷人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拆遷單位不再受理其申請。審核程序中,區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門)對申請家庭的享受補貼人口、拆遷補償安置費、他處住房、是否重復申請等進行審核,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材料轉本區民政局(家庭收入核對部門),家庭收入核對程序審結後,申請材料轉交區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門)。
區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門)公示、市國土房管局核准、備案等後續程序依原程序執行。(記者邵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