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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殘聯獲悉,為扶持更多高等學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市殘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財政局日前聯合印發《天津市進一步做好高等學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2009年至2011年每招用1名當年畢業的高校殘疾人大學生,用人單位在年審核定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時可按2名計算,並可獲每名大學生6000元就業補貼。
《通知》規定,用人單位在2009年至2011年期間,招用當年畢業的高校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在年審核定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時,每安排1名按安排2名殘疾人計算(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按實際月份計算,最多享受12個月)。對於用人單位新招用1名當年畢業的殘疾人大學生,還將給予6000元就業補貼。此外新招用1名往年畢業、無就業經歷的殘疾人大學生,用人單位也將獲5000元就業補貼。
為鼓勵和引導高校殘疾人畢業生自主創業,《通知》中同時規定,在享受市政府有關創業補貼基礎上,高校殘疾人畢業生自主創業還可享受殘疾人自主創業補貼。享『低保』或『特困救助』待遇的殘疾人,新創辦企業可獲得5000元創業補貼;新創辦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的,可獲2500元創業補貼。不享受『低保』或『特困救助』待遇的殘疾人,新創辦企業可獲得4000元創業補貼,新創辦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可獲1500元創業補貼。
市殘疾人勞動服務中心負責人介紹,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市殘聯還將對合法經營的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給予50%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等補貼。按相關規定,殘疾人大學生還可申請殘疾人個體就業專項扶持周轉金,享受免費參加自主創業培訓、創業實訓、申請小額貸款等多項扶持政策,多渠道促進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創業。記者谷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