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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福乾拿著證明材料,四處奔波申請見義勇為獎。
-19年前,他因被單位開除,落下壞名聲-19年來,為證明自己不是壞人,他奔波上百次申報見義勇為,斷了腿、失了業、離了婚,至今仍不肯放棄
電影《求求你表揚我》有了現實版——55歲的張福乾(化名),19年前被單位開除,落下不好的名聲。19年來,張福乾拿著曾在溫泉裡勇救同事的材料,奔波上百次申報見義勇為,只為相關部門對自己進行表揚和認可,以證明自己不是壞人。
為了這個『表揚』,他在路上摔斷了腿,後來又離了婚,也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如今,靠著微薄的低保金,他仍在奔波……
救人
1983年夏,在北溫泉救同事。
開除
1990年5月,被單位開除。
申請
被開除後不久,便向單位提出『見義勇為』申請。之後還多次到渝中區工商局和市工商局提申請。
斷腿
1994年,奔波途中摔斷腿,至今仍靠拐杖行走。
再申請
2000年,多次向工商部門反映未果,又向市政府信訪辦反映。
離婚
2005年春,獨自支橕家庭的妻子提出離婚。
繼續申請
2008年,聽說新修訂的《重慶市鼓勵公民見義勇為條例》允許公民個人申報見義勇為,便向七星崗街道提出申請。今年9月,又讓獲救者寫了情況說明作憑據,繼續爭取得到『表揚』。
為求表揚不顧吃穿飯菜是送的,衣服是撿的,低保金用來坐車、打電話
張福乾家住渝中區臨華路一幢老舊的民房。這間只有10平方米左右的單間配套,還是父母留下的公房,住了他和兒子兩人。為讓正讀高中的兒子睡好,張福乾把自己的床安在了陽臺。除了床和衣櫃,屋裡電器只有一臺收音機是好的。
桌上,是從親戚家拿回來放了許久的剩菜。張福乾說,兒子平時住校,他都不買菜。衣服,除了別人給的,就是撿破爛撿回來的。每月200多元的低保金,要留著坐車、打電話,為『見義勇為』的事奔波。
只為證明不是壞人19年前被單位開除落下壞名聲,搬出救人往事想正名
張福乾曾是渝中區工商局下屬農副產品市場管理服務部工作人員。
1990年,因『賭博、向管理對象借錢』等原因,被單位開除。『那個年代,被單位開除是很嚴重的事情』,從此,張福乾就背上了『壞人』的名聲。以前的同事在外面碰到,都會假裝不認識,鄰居也在背後指指點點。
這讓張福乾很郁悶,他認為,被開除只是因為一些『誤會』,並不能說明自己是個壞人。為了證明自己是好人,被開除後,他很快便向單位提出申請見義勇為。
張福乾說,1983年,單位組織在北溫泉搞活動。同事毛榮龍進入深水區後沒入水下,他一邊喊『救命』一邊過去將毛救出水面,送到岸邊。事後,他纔得知,毛不會游泳,當時腳又抽筋,若非自己及時相救,後果不堪設想。
記者聯系到曾被張福乾救起的毛榮龍。毛榮龍如今是市內一家工商所所長。他說,張福乾所說屬實,被困時是張福乾『將自己拉住,送至岸邊欄杆處』。他回憶,事發後,大家認為是件小事,誰也沒有提起,所以單位也沒進行表揚。後來,張福乾多次找過單位後,自己曾給他寫過一份被救經過的『情況說明』。
張希望單位對他進行表揚,證明他不是壞人,但這樣的申請並未得到批准。之後,張福乾又多次找到上級部門渝中區工商局和市工商局,對方均認為張福乾所為只是小事,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