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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文強弟媳謝纔萍等22人涉黑案件,作為重慶唯一一名涉黑女老大,謝纔萍被指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5項罪名。對於這些指控,謝纔萍拒不承認。此前坊間傳聞的謝纔萍的『男寵』羅璇一同受審。
該案今日將在市五中院繼續審理。
指控1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謝纔萍:我們不符合黑社會組織的四點特征
9時30分,法庭開庭。起訴書內容長達35頁,光是宣讀就花了70分鍾。
對於起訴書中指控的『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謝纔萍當庭表示異議。
『我沒有組織、領導黑社會。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要具有四點特征,我們不符合這些特征。』為了說明自己的觀點,謝纔萍拿出一張紙在法庭上讀了起來:『尊敬的審判長……』但隨即被審判長制止,要求其直接說明對起訴書中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有無異議,有何異議。
謝纔萍稱自己並非開設賭場的發起人,也沒有指使其他人非法拘禁警察和欠債者:『我不是黑社會老大,也沒有小弟。』
雖然謝纔萍對『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口否認,但她同時承認,在本案的被告人中,陳曉容、黃冬梅負責管理賭場,羅璇負責開車接送她,鄧毅等人負責放哨等。
指控2
開設賭場罪
謝纔萍:不是發起人,賭場總收益200多萬元
對於開設賭場一事,謝纔萍在庭上並未否認,但她自己只是喜歡打牌,起初並不想開設賭場,是在陳曉容、黃冬梅的數次電話邀請中纔同意。說她跟公安關系好,讓她跟他們一起開賭場。『最初商量成立賭場是在一個小茶館,當時定的規矩是股東輪流坐莊,輸贏兩萬纔能下莊。』賭博方式為用撲克牌打『三公』,押賭注,賭注一般分200至500元、300至1000元和500至2000元3個等級。對於賭客的身份,謝纔萍稱並未限制,只要是愛賭就行。
據謝纔萍介紹,每場賭博結束,股東們現場分錢。當公訴機關檢察官在法庭上詢問謝纔萍開設賭場的總收益時,謝回答『可能200多萬,因為沒記賬,所以記不清了』。
指控3
非法拘禁罪
謝纔萍:我沒有讓他們關警察,這個事情我是事後纔知道的
起訴書中稱,2008年,謝纔萍等人對到其設在迎龍鎮福澤生態大觀園的賭場暗訪的謝姓民警進行非法拘禁數小時,並對其拳打腳踢致其輕傷。
對此,謝纔萍稱此事並非受她主使。『她們抓人的時候我不知道,我正在打牌,我是後來聽到別人問我說你是不是關了個警察,我趕緊打電話去問纔知道是劉井勇他們乾的,我就讓他們趕緊放人。』
指控4
容留他人吸毒罪
謝纔萍:我不是主動為賭客們提供毒品,都是他們提出來要的
起訴書中指控,為刺激賭客的情緒,獲取更多的非法收入,謝纔萍等人在所開設的賭場中為賭客免費提供毒品,犯有容留他人吸毒罪。
對此項指控,謝纔萍稱:『我沒有主動為賭客們提供毒品,都是他們提出來想要點毒品。』據謝纔萍稱,拿到毒品的賭客們通常公然在桌上吸毒,無人制止。
指控5
行賄罪
謝纔萍:錢是他們讓我給的,送給誰我不知道
起訴書中指控,謝纔萍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為拉攏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獲取非法保護,多次向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長郭勝、民警甘勇行賄,共計人民幣18萬元。郭勝、甘勇收受錢財後,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包庇、縱容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對於此項指控,謝纔萍稱,『我是聽他們說要拿點錢去打理關系,就從賭場利潤裡面拿了錢給他們,但是他們沒告訴我具體要把錢送給誰。"說到這裡,謝纔萍突然看向審判長,『這個事情是我主動供述的,我應該算立功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