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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我是一名汽車司機,每天上下班開車都路過海光寺路口,經常遇到有些人在馬路中間亂竄的事情。每當司機們停在路口等紅燈時,一些人就竄到馬路中央,在車流量很大的馬路上穿梭。這裡面有敲車窗乞討的;有賣報紙雜志的;有發小廣告傳單的;還有賣方向盤套等各種物品的。海光寺各路口,簡直成了『流動市場』。小販們在馬路中間亂竄,確實非常危險。請有關部門盡快清理馬路中間的『流動市場』。
讀者陳先生
馬路小販人身安全堪懮
接到讀者來信,記者進行了現場調查。在獅子林大街與金緯路交口、海光寺路口、北大關路口等人流車流比較密集的大路口,記者看到了讀者描述的『流動市場』。每當路口交通指示燈變換,車輛停止或緩行之時,就有行乞者穿行於車輛之間敲窗向車內人乞討,有的還拿毛巾為車輛擦玻璃而討要辛苦費,甚至有人帶孩子做『道具』,以博取同情心;有人拿著一沓廣告單或名片,挨車發放,有的直接從開著的車窗扔進車內,或把廣告夾在車前的雨刷器上。這些廣告有代開發票的、刻章辦證的、安裝衛星電視天線的、車輛買賣維修等等;還有那些賣證件皮、方向盤套、鎖鏈的小販,穿梭在車輛之間,也有極少數司機購買物品或給乞討人零錢。綠燈亮時,行乞者和小販們經常來不及退回綠化帶,汽車就迅速行駛,場景險象環生。記者還看到,許多司機對這種現象已經司空見慣,接到的廣告看都不看,隨手就扔在馬路上。
路口乞討者多為職業乞丐
街頭的乞討者在滾滾車流中穿梭,極大影響了交通安全。在記者的采訪中,很多司機都反感他們在車道上乞討,擔心撞到他們。也有司機出於善意,給他們零錢。這些乞丐到底是怎樣的情況?天津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其實馬路上很多乞討者都是職業乞丐。他們遍布市區的一些繁華商業區。不少交通要道上同時活躍著幾個乞討者,各自佔據著有利地形進行乞討,全然不顧交通安全和秩序。很多乞丐自己租房子,白天行乞,晚上就回到出租屋,每天都有一筆不菲的收入。這些人以賺錢為目的,所以根本不願意接受政府部門的救助。
這位負責人介紹,我國從2003年開始施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從以前的『收容遣送』改為『救助管理』,明確規定救助站只能對乞討人員實行自願受助、無償救助。但實際上,以賺錢為目的的乞討者根本不願意接受政府救助。如果司機們都自覺按交管規定辦事,都不做馬路當中行乞者的『善人』,路口當中的行乞者肯定自行消失。
司機在路口購物將受處罰
不管是在馬路口行乞、散發小廣告還是販賣小商品,都嚴重影響了交通安全和秩序。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些不法行為不僅擾亂了路口正常的交通秩序,給車輛及行人的安全帶來了嚴重的隱患,還嚴重破壞了本市良好的治安環境。這位負責人說,在2005年9月8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乾規定》中的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交叉路口、車行道、橋梁、地道、涵洞、過街天橋等地點散發宣傳品、兜售商品或者乞討;過往車輛的駕乘人員不得接收、購買或者施捨。交管局一直在加大力度,在各個路口進行巡邏檢查,發現非法散發小廣告、兜售商品或乞討的,進行勸阻和批評教育,隨時發現隨時查處,維護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同時,交管部門還提醒廣大司機,在遇到這些情況時,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在停車時接收廣告、購買或者施捨實際也是對這些行為的一種鼓勵,無形中就會助長這種不良的行為。
相關部門已加大治理力度
就讀者反映的問題,記者走訪了天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相關部門負責人。這位負責人說,在馬路口散發小廣告、乞討、賣東西的現象在全市范圍內很普遍,擾亂了公共秩序。尤其是散發的非法小廣告,被人隨手丟在路上,影響了市容環境衛生。執法局的負責人說,這些人員的流動性大,管理起來難度也較大。他表示,為了維護市容環境的整潔有序,執法局已經加大在各個路口的執法巡查和督察,督促各區縣執法局加強巡查力度,並與交管局、公安局治安管理處聯手治理、處罰馬路口『流動市場』的行為。同時也加大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對這些違法人員進行批評教育。
他還建議,綜合執法局與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民政局、公安局進行聯合執法,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打擊職業乞丐,多方宣傳政府部門的救助辦法;對非法小廣告的源頭進行治理查處;制止小販在馬路上兜售商品,杜絕『流動市場』帶來的交通隱患,維護市容環境和治安環境的有序穩定。(本報記者趙寶起實習生劉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