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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住房保障辦10月21日公布四大保障性住房小區拉網式檢查結果:32戶廉租房家庭出現違規情況,這32套房子將被收回,取消其家庭的保障資格,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房。暫未發現經適房轉租行為。(據10月22日《廣州日報》報道)
廉租房是保障貧困戶住房保障的兜底性工程,但這個『兜底』是『暫時性』的,也就是說廉租房服務的是『貧困戶』,一旦入住的貧困戶發家致富超越了廉租房入住條件,有關部門就要在掌握實情後,從『戶主』手中收回廉租房繼續服務其他貧困戶;這纔是廉租房的政府使命,而不是一租了之,此後就萬事大吉。廉租房中途變臉違規使用,表面上看是戶主『吃裡爬外』,實際上附帶著大量的執政懈怠和管理漏洞,這纔是廉租房使用中途『變臉』真正的『元凶』。
廣州住房保障辦對32套廉租房違規使用收回,我們只看到該地住房保障辦對廉租房違規使用懲罰『大刀闊斧』,卻沒看到廉租房管理部門的自我反省、自我糾錯、自我懲罰和采取積極有效的預防性舉措。從這個意義來看,廉租房違規使用不僅對未住上廉租房的貧困戶不公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政府的形象,降低了住房保障部門的公信力。
『事後諸葛亮』雖有『亡羊補牢』的效果,但絕不是民眾所期望的,民眾盼望的是有關部門『未雨綢繆』、預防舉措到位、監督監管及時,最大化地減少廉租房變臉,最大化地減少失誤;凡事都等著出現嚴重後果後纔『補漏』,不是對國家、對人民的不負責任麼?
『32套廉租房違規使用』不僅僅是『戶主』的錯;住房保障部門、建設部門、社區、居委會的跟蹤服務、跟蹤監管、信息通報等,同樣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住房保障工程必須在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廣大民眾『齊抓共管』下,纔能保證『萬無一失』,也纔能堵住蒙蔽欺騙、偷吃廉租房福利蛋糕等等漏洞。
有關部門在處理此事件上不能簡單地讓『收回』結尾,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失職、瀆職責任,完善有關保障廉租房使用不變臉的『預防機制』,構建嚴密的跟蹤監管、信息互通機制和民眾有獎舉報機制,加大責任落實和將問責進行到底,這纔是廉租房永久的『護身符』。(童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