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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日起,《廣州地鐵乘坐守則》(下文中簡稱《守則》)正式開始實施,該守則共33條,有效期爲5年。
記者昨日採訪廣州地鐵總公司有關負責人。他表示,預計今年客流超過6.5億。然而,據廣州市統計局調查顯示,地鐵依然是廣州市最安全的公共場所之一,地鐵乘坐守則的潛移默化,功不可沒。
神志不清可能被拒
廣州地鐵禁止乘客在列車上進食。此外,爲防止醉酒者在地鐵中鬧事,對於因服用酒精、藥物或其他原因而神志不清者,廣州地鐵工作人員可以酌情決定禁止其進站乘車或要求有其他成年人陪同。
摺疊車不能超30公斤
允許乘客攜帶重量不超過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米的摺疊車進地鐵。
不及時進閘車票作廢
《守則》中增加“車票已有在地鐵車站的進閘記錄而乘客未進閘的,可在20分鐘以內在發售站免費辦理消除記錄手續”的規定。
自有進閘記錄之時起超過20分鐘乘客未進站的,單程票作廢,由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予以回收,普通月票卡按1.9元支付車費,其他車票按所使用車票種類的最低單程票價支付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