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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前科累累的中年男子在與跳舞的女伴吃飯席間,動手動腳不規矩,被女伴扇了耳光,該男子竟惱羞成怒,毆打女伴造成其左耳膜穿孔等多處受傷。日前,紅橋區人民檢察院以該男子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
40歲左右的本市男子楊大劍無業閑散,有跳舞的嗜好,期間認識樣貌姣好的婦女王桂花。去年7月底某天中午,幾人邀約到紅橋區一家餐館吃飯,席間楊大劍摟抱王桂花遭到拒絕,王桂花狠狠打了他一個耳光。楊大劍頓時覺得顏面無光,遂用拳腳對王桂花進行毆打,致其左耳膜穿孔,眼部、頭部、肢體等多處受傷,經法醫鑒定構成輕傷和輕微傷後果。王桂花報警,楊大劍畏罪潛逃、東躲西藏將近1年,最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審理期間,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經法庭主持調解,就損害賠償一節自行達成調解協議,被害人一次性獲賠各項經濟損失1萬餘元,後請求法庭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大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致輕傷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楊大劍曾因犯罪或其他違法行為,多次被刑事、行政處罰,不思悔改又實施犯罪,在量刑時應酌情從重處罰。鑒於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在量刑時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一審判處楊大劍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記者馮琳通訊員王洪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