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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絡少男殺手』和『中國第一網絡美女』之稱的職業模特劉羽琦,近日,由於拒絕執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義務而被采取強制措施。
劉羽琦,職業模特,簽約日本艾回公司,2006年獲足球寶貝全國選拔賽總冠軍、國際小姐總決賽最佳上鏡獎等獎項,2006年--2008年新一代『網絡少男殺手』和『中國第一網絡美女』。
11月9日早晨,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接到北京市邊防總站電話,劉羽琦已在首都機場被控制。承辦人迅速帶領法警前往首都機場將其帶回法院。告知其履行法院判決是其法律義務,在法律面前明星也無例外,劉隨即聯系親屬籌款。後劉母親從徐州驅車來京,晚上11點左右將19.7萬元案款送至大興法院。
經過承辦人做雙方的思想工作,某文化傳媒公司與劉羽琦達成還款協議,由劉羽琦分期付款,若某文化傳媒公司有證據證明劉羽琦的收入明顯高於還款協議的,有權申請法院變更還款協議。至此,劉羽琦被法院解除了強制措施。
據悉,2006年7月13日,某文化傳媒公司與羽琦、劉某簽訂了《專屬經濟合約書》,約定由某文化傳媒公司為劉羽琦安排各項演藝事業,劉羽琦在合約期內不得私自與他人簽訂性質相同或類似合約及接受他人聘請演出等,若劉羽琦違約應向某文化傳媒公司支付違約金500萬元,劉某負連帶保證責任。因劉羽琦在合約期內私自為某雜志作專屬模特,某文化傳媒公司向本院提起訴訟,要求劉羽琦、劉某支付違約金400萬元,法院依法判決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劉羽琦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一中院最終維持了一審判決。
判決生效後,劉羽琦、劉某未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某文化傳媒公司向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依法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劉羽琦、劉某一直未露面,期間只有劉羽琦母親交來案款兩萬元。由於劉羽琦經常參加演出,行蹤不定,難以查找到其確切地址。
在案件執行進入困境之時,承辦法官得知劉羽琦已簽約日本艾回公司並經常出國。決定對劉羽琦限制出境。9月初,大興法院向北京市邊防總站發出限制劉羽琦出境的協助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