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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幾個『80後』小伙兒原本想做好事,協助120救護交通事故傷者,但在醫院急診室內,其中二名男子無意間看到傷者衣服口袋中的1.5萬餘元現金卻起了貪心,另一男子得知真相也趁機索要贓款,結果三人全部落網獲刑。
今年4月某晚,王某(27歲)、張某(29歲)等人協助120救護車將在交通事故中受重創的傷者送往醫院搶救,有事來醫院的楊某(28歲)也順便幫忙。大家把傷者推進急診室,王某應醫生囑咐脫掉傷者上衣時,竟在其衣服口袋內看見一個看似裝著鈔票的信封,而這一情景也被楊某看在眼裡。王某與楊某互使眼色,彼此心照不宣,後出去商議,由楊某故意遮擋醫生視線,王某趁傷者昏迷不醒,正在接受治療之機將信封偷走。
二人依計行事,順利將信封內的1.5萬餘元盜走,隨即在醫院廁所將贓款俵分,王某得9千元,楊某得6千餘元。張某看二人鬼鬼祟祟,暗中查看得知真相,也萌生歪念,分別向王某索要贓款4千元,向楊某索要贓款2千元,後分與案外他人1千餘元。
傷者家屬發現錢財不翼而飛報警。經查,盜竊嫌疑人竟是幾位幫忙救人的『好小伙兒』。數日後,王某和張某被警方抓獲,楊某也向公安機關投案,贓款得以全部追繳並發還。
庭審中,三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事實無異議。王某辯護人提出,王某幫助120積極搶救傷者,出發點是好意,但一時貪念作祟、見財起意纔導致犯罪,因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請求減輕判處。
日前,北辰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秘密竊取手段,共同竊取公民財物數額巨大的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張某在明知是贓款的情況下予以分贓,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經查,楊某2002年曾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刑罰執行完畢5年內又重新實施盜竊犯罪,系累犯,本應從重處罰,但楊某有自首情節,故依法從輕處罰。辯護意見酌情予以考慮。
綜上,法院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千元,楊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千元,判處張某罰金2萬元。(記者馮琳通訊員於翔劉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