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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市藥監部門即日起將對與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關的醫用口罩的注冊、生產、儲備等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加強安全監管,防止假冒『抗甲流口罩』欺騙消費者。
日前,有個別生產廠商在沒有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假冒的『抗甲流口罩』,欺騙消費者。為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對醫用口罩的標准及重要技術指標、適用范圍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並要求各省市藥監部門加強對醫用口罩的監管,杜絕假冒『抗甲流口罩』的出現。
本市藥監部門接到通知後高度重視,即日起將加強本市已批准的醫用口罩采用標准的監管:一方面嚴格要求有關生產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向指定的藥品監管部門申請注冊,經批准獲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後方可生產和銷售;另一方面,嚴格要求有關企業按照相關標准生產並規范使用說明書和包裝標識,指導醫療機構和公眾根據使用目的選擇合適的口罩。 (記者李灝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