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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城市街頭流浪乞討人員和被解救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市民政局昨日提出,建立民政部門主導,有關部門、單位相互配合,區街和鄉鎮民政工作人員、社會志願者積極參與的救助工作聯動機制和救助工作網絡。
市民政局要求,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要做好相關來站未成年人的接收工作,兒童福利院要做好棄嬰的接收和被解救嬰幼兒的臨時代養工作。要及時了解基本情況,建立工作檔案,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解救、采血和查家工作。配合醫療部門做好街頭流浪乞討人員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險傳染病人的救治工作。對相關部門護送來站的智力殘疾、精神殘疾等無法辯知自身行為能力的流浪乞討人員,應做好醫療救助或接收查家工作,防止其繼續流落街頭。(記者李晶)